两部门: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5月7日,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编辑 杨渝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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