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调整原产于孟加拉国、印度等国家的进口货物关税

中新社北京6月26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6日对外公布消息,自2018年7月1日起,对原产于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的进口货物适用《〈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协定税率。

《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协定税率表公布了8549项商品的税率,部分商品将从7月1日起,实施比最惠国税率更低的协定税率。其中,黄大豆、黑大豆、青大豆、其他大豆、其他油菜子等协定税率为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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