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营收47亿,能过的IPO为何临上会前突然取消审核?(今审2过1)

根据证监会披露的《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94-95次工作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消息,今日2家企业首发上会,1家过会, 1家被否。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此外,昨天一家IPO临上会前取消审核。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取消审核:

根据证监会披露的《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94次工作会议公告的补充公告》显示:鉴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查,决定取消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94次发审委会议对该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

截止7月3日,2018年共有114家企业上会(二次上会企业,按最后一次结果计算),其中59家企业过会,45家企业被否,9家取消审核,1家暂缓表决,整体的过会率为51.75%。

01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装备”)拟在中小板公开发行不超过 293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25.01%。保荐机构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发行人律师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发行人会计师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新兴装备是2018年中小板第18家上会审核的企业,而18年上半年中小板的过会率是58.82%,比主板和创业板的过会率都要高。

主营业务

新兴装备主营业务是以伺服控制技术为核心的航空装备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主要产品包括机载悬挂/发射装置类、飞机信息管理与记录系统类、综合测试与保障系统类和军用自主可控计算机类等航空装备产品,其中挂架随动系统、炮塔随动系统等机载悬挂/发射装置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直升机、固定翼飞机和无人机等航空装备领域,属于军民两用的高科技产品。

合并利润表:营收和利润逐年上升

2015-2017年,新兴装备实现营业收入2.5亿元、2.54亿元和3.07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06亿元、1.11亿元和1.17亿元。报告期,营收和净利润都略有增长,扣非净利润也超过之前传言的隐形利润红线很多。

需要注意是,新兴装备在上会之前进行过会计差错更正,更正前2015-2017年的净利润分别为0.99亿元、1.16亿元、1.08亿,净利润先升再降。对各年度净利润的影响比例分别为7.06%、-4.39%、7.54%,影响不算小。

募集资金5.7亿,1亿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新兴装备计划通过本次IPO募集资金约5.76亿元,其中1亿元用来补充流动资金,此外,31433万元将投向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建设期2年,还有16200万元投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1.5年。

客户集中度较高

新兴装备的客户集中度较高。2015-2017年,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00.00%、99.37%和96.23%。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主要来源于挂架随动系统和炮塔随动系统等少数产品,如果发行人不能尽快增多产品种类,客户集中度将一直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的产品绝大部分为军品,客户集中度较高,如果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发生变化,将有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应收账款增加

2015-2017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94亿元、1.94亿元和2.39亿元,占当年末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31.37%、29.13%、30.89%,占比较大。

如果公司不能按期收回应收账款,则公司存在一定的资产损失的风险。受机载设备业务的结算特点影响,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相对较高。随着公司机载设备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应收账款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公司可能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者无法收回的情况,这将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一大客户为中航工业及其下属企业,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客户集中度高的原因和合理性;(2)发行人是否对中航工业构成重大依赖,是否对中航工业体系内单一主体客户构成重大依赖,是否存在影响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重大不利情形。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中航双兴主营声能系统研究等业务。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中航双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共用专利及核心技术、研发人员、研发体系的情形,中航双兴等关联方是否存在为发行人分担成本或进行其他利益输送行为的情况;(3)未将中航双兴整合进入发行人体系的原因。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军方审价、补价的具体情况,结合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及重要性水平等情况,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未约定结算日期或信用周期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特征,发行人如何保障销售回款的安全性和及时性;(3)客户对存放在其仓库中但是所有权属于发行人的存货的管理方法、盘点方法;发行人的盘点及替代性程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惯例;报告期内是否出现过由于客户仓库保管不当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发出商品毁损、灭失,并对发行人带来损失的情况;(4)发出商品是否存在减值风险,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营业收入增幅变化较大、净利润增幅与营业收入增幅不相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变化趋势一致;(2)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大且与净利润不相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发展特性;(3)发行人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2016年综合测试与保障系统业务毛利率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4)发行人期间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期间费用变动情况是否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是否存在压低期间费用调节利润的情形。

5、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万乐科贸将其持有的新兴东方出资额无偿转让给戴岳的原因及合理性;(2)历史上由东方汇中、绍发体育为戴岳代持股权的原因,相关股权代持的设立、解除是否合法合规,有无纠纷或潜在纠纷,出现纠纷时是否有解决措施和责任承担机制。

02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创光电”)拟在创业板公开发行不超过1899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保荐机构为安信证券,发行人律师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发行人会计师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主营业务

微创光电是一家以视频监控传输技术和视频监控平台软件技术为核心,专业从事安防视频监控系统和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生产视频光传输设备、光平台设备前端设备、视频监控平台软件及相关应用软件等产品,产品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平安城市等安防视频监控领域。

合并利润表:营收与利润涨幅较大

微创光电2015年到2017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2亿元、1.16亿元和1.51亿元。报告期的营收增速异常迅猛,2015年、2016年、2017年同比增速分别达到了30.23%、13.57%和30.21%,而同期其所处的视频监控市场行业增速则为10%左右。同期,净利润分别为2857.08万元、3240.78万元和4535.22万元,净利润涨幅也较大。

募集资金2.24亿,用于四大项目

微创光电拟募集资金2.24亿元左右,将投入9230.73万元用于视频监控系列产品技改扩产项目,占总募集资金的41.18%;5485.69万元将用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5196.56万元将用于营销网络与运维体系建设项目;另外,2500万元将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前三个项目的建设期均为2年,建成后,突然增多的产量可能不能及时消化。特别是“视频监控系列产品技改扩产项目”投产后,微创光电将新增视频监控产品年产量2.5万台,该公司也坦陈,虽然公司的客户分布较广,但目前其仍未建立非常完善的营销网络,无法匹配公司目前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需求。

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但如果未来市场开拓不力,项目实施后不能达到预期效果,从而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新增产量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也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陈军直接持有发行人9.49%的股份;卢余庆、王昀、童邡、李俊杰、朱小兵等5人合计持有发行人42.62%的股份,为陈军的一致行动人。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陈军拥有公司控制权的真实性、合理性和稳定性;(2)未将卢余庆、王昀、童邡、李俊杰、朱小兵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3)发行人未来保持控制权稳定的措施。

2、发行人产品运用于道路交通、平安城市等安防视频监控领域。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所处行业的规模和发展趋势;(2)主要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情况,其核心技术是否具有独家性和排他性;(3)公司行业地位、优势及不足;(4)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及核查结论。

3、发行人报告期向前十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比较高,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较高,报告期内机器设备账面价值较低。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供应商较为集中,采购直接原材料的占比逐渐降低、采购模组件占比逐年升高的原因及合理性;(2)采购模组件占比较高、机器设备账面价值较低是否表明发行人独立经营能力和技术研发能力较弱;(3)与主要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代垫费用、代为承担成本或转移定价等利益输送情况;(4)向海康威视采购产品的原因,对海康威视和主要供应商是否存在重大依赖。

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的原因及合理性;(2)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不相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3)报告期期间费用率下降以及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4)公司高管人员、技术人员等各类人员薪酬是否显著低于可比公司水平,是否存在压低人工成本增加经营业绩的情形。

5、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客户为系统集成商。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主要客户变化的合理性,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2)发行人必须通过系统集成商参与竞标的原因,该经营模式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系统集成商向发行人采购的产品是否均己实现最终销售;(3)2017年度发行人新增系统集成业务对未来的经营模式、客户构成、持续盈利能力是否会产生重要影响;(4)对部分含有安装调试条款的销售合同进行协议补签或确认的原因及合理性。

03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取消审核

2018年上半年有3家银行上会,分别为郑州银行、长沙银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审核结果都为通过,可以说迎来了一波银行上市潮。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却在上会前夕取消审核,给出的原因是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查。

利润表:2016年营收57亿

招股书显示,青岛农商银行本次拟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总股本的10%,且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含25%),即A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66.7亿股。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发行人律师为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发行人会计师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充实该行资本金。

股权较分散

截止2017年底,青岛农商银行股东户数共3848户,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截至招股书签署日,持有该行5%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共计5名,另外巴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巴龙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企业,合计持股8%。

存在22笔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青岛农商银行尚未了结的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共22笔,涉诉金额共计93,010.72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减值准备计提共计24,705.08万元。其中:关注类9笔,总标的金额为66,660.04万元;可疑类12笔,总标的金额为23,576.95万元;损失类1笔,总标的金额为2,774.73万元。在上述案件中,青岛农商银行均为原告,且均为该行从事银行业务所引起的借贷纠纷或追偿贷款纠纷。这些案件可能会对青岛农商银行的IPO造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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