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加宽加重拉货狂奔 交警:严查“拼装车”发现一辆查处一辆

文 / 燕赵晚报融媒体记者 南开宇 图 / 燕赵晚报融媒体首席记者 李青

石家庄市区禁止 " 三车 " 上路,因此一些小企业把点子动到二轮电动车上,对这些电动车进行加宽、加重,制作出方便拉货的大 " 电动车 " 进行售卖。7 月 5 日,裕华交警开展 " 三车 " 专项查处行动中,期间查获多辆 " 拼装车 "。交警表示,这类货用 " 电动车 " 属于 " 拼装车 ",禁止制作、销售及上路行驶,一经发现将予以查扣。

现场查扣。

整治现场。

拖走。

7 月 5 日 9 时 30 分,在仓兴街与石栾路口处,裕华交警大队在此开展查处 " 三车 " 行动。多辆上路行驶的三轮、四轮电动车陆续被查。这些车行驶过程中有的走非机动车道,有的进入机动车道行驶。现场,被查扣的这些车辆均是给各摊点、小商店送货的,拉运的货物有调料、小吃、蔬菜、饮用水、饮料、配件等等,种类繁多。

行动中,交警还查扣了多辆送货的改装 " 电动车 ",这些电动车均被交警拦停,对其进行处理。虽然这些电动车也是两轮,但外形要比普通的二轮电动车更长、更宽,后座上还装有长长的货架,还装有减震弹簧和挡板,据驾驶人称骑它可装载两百斤以上的货物不成问题,而且还能跑得很快。其中一名改装电动车驾驶人称,自己是给人送货的,并不知道这类电动车也是非法车辆。" 现在电三轮不能上路了,老板说这车子没事,不会被查扣的,所以我就骑着这种电动车上路了。" 一位被查的驾驶人说。

截止 11 时,交警现场查扣各类三轮、四轮电动车,二轮改装 " 电动车 " 及摩托车共 11 辆。驾驶人卸货后,交警呼叫拖车将这些车辆查扣,回来车主可携带相关手续到裕华交警大队依法依规接受处理。

裕华交警大队民警王涛表示,按电动自行车技术规范的国家标准,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25 公里,整车质量不超过 55 公斤。而这些加宽、加重的二轮电动车,车身庞大、速度快,均为运货使用,已不属于 " 电动自行车 "。" 我市禁止‘三车’上路后,一些小作坊生产这种车辆,目的就是以最便宜的成本多拉货,但这种比普通电动自行车大出一圈的车辆对其他行人、非机动车和驾驶人本身的安全都构成了威胁。" 王涛说。

据民警介绍,这种加宽、加重的二轮电动车属于 " 拼装车 ",违法上路行驶除将被查扣车辆外,还将对驾驶人处以 500 元罚款。如果驾驶人有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还将被吊销。今后,交管部门将对各类 " 三车 " 及改装、拼装车持续打击,发现一辆查处一辆。

(编辑 冯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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