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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保险消费者利益,各地保监局都会结合近期影响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利事件,向消费者做出相应风险提示,此类风险提示一般会在各地保监局官网公布,一般保险消费者较少关注,为了让更多的保险消费者了解知悉,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我们将定期收集、整理,让更多的保险消费者看到~“退保理财”应“三问”
壹壹口诀:退保成本要了解,理财风险当注意,理财产品应看清。
近期,部分已经离开保险行业的销售从业人员向保险消费者推介销售所谓的“高收益理财产品”,称消费者持有的保险产品收益低,鼓动消费者退保或利用保单贷款获取资金购买此类产品。在此,北京保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退保理财”应当问自己三个问题:
一是退保或贷款前要问自己是否了解“退保理财”的高成本。正常退保消费者需要承担退保损失,保单贷款也需要支付较高的利息。此外,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一旦退保,保险相应的功能也无从发挥。如果销售人员鼓动“退保理财”,消费者应当充分考虑为之付出的高额成本。
二是对高收益动心时要问自己是否了解“理财产品”的高风险。销售人员推销此类“理财产品”大都以“高收益、高回报”为噱头,但此类“理财产品”经营机构大都缺乏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经营风险极高,有的甚至已经构成了金融诈骗或非法集资。在购买此类“理财产品”时,消费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以免蒙受巨大损失。
三是决定购买前要问自己是否了解所谓“理财产品”的具体信息。消费者应仔细阅读所购产品的合同条款,并通过多渠道收集信息,全面了解产品性质、是否经过监管机关备案或核准、发行机构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领域等。此外,还要注意留存销售人员介绍产品时的有关资料,以便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提供证据。(发布日期:2018-04-27)做到“四看”,明明白白买保险
壹壹口诀:一看需求,选购合适产品;二看产品,搞清产品功能;三看收入,量力而行;四看条款,明确保障范围。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升,人民群众对保险的关注和需求越来越高,但是,许多消费者却不知道如何根据自身需求购买到适合自身的人身保险产品。为倡导健康的保险消费理念,北京保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过程中做到“四看”,明明白白买保险:
一看需求。人生不同阶段,对于保险的需求也不同。一般来说,年轻时候偏重家庭经济责任,如身故和伤残的保障;中年时候偏重子女教育储备和养老储备,同时对于健康保障的需求也逐步增加;老年时候偏重养老、健康护理等。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家庭情况和所处的人生阶段,选购合适的产品。
二看产品。不同的保险产品,其风险保障、储蓄或投资功能侧重不同。通常来说,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和定期寿险等保障成分相对较高;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等,储蓄的成分相对较高。尽管部分寿险产品偏重投资功能,但本质上属于保险产品,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不宜将其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仅把它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消费者应当根据需求来购买相应的保险产品。
三看收入。保障型产品可以用相对较低的保费获得较高的保额,通常建议投保人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设定为自身年收入的10~20倍;重大疾病险保险金额设定为5~10倍。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保费缴纳方式分一次性缴费和分期缴费两种,消费者应当考虑选取缴费方式合适的保险产品,一般来说,保费支出在年收入的5%~15%之间为宜。
四看条款。购买人身保险产品时,消费者不能片面听信销售人员的介绍或承诺,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是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和免责条款,清楚保险“保什么”和“不保什么”,依法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充分享受到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 (发布日期:2018-04-27)做到四个“心中有数”,避免落入“退旧保新”陷阱
壹壹口诀:一是明确需求,保险重在保障而非投资理财;二是看清销售人员的动机,不轻信其一面之词;三是要对退保损失心中有数,看是否划算合理;四是了解新保单,看是否适合自己。
近期,部分保险销售人员以回馈老客户、升级旧保单、补偿收益等名义诱导消费者“退旧保新”,实则是诱导消费者对旧保单减保或退保,并用减保或退保资金购买新保单,一般会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失。为此,北京保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退旧保新”应该做到四个“心中有数”:
一是对自身保险需求做到心中有数。不同的保险产品,其风险保障、储蓄或投资功能侧重不同。消费者应当根据自身家庭状况、所处人生阶段及收入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此外,保险产品侧重于风险保障,消费者不宜把保险同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片面比较,更不能把保险当成其他金融产品的替代品。
二是对销售人员鼓动“退旧保新”的理由做到心中有数。销售人员往往会以旧保单收益低、公司回馈老客户的福利等理由鼓动消费者“退旧保新”。消费者不应轻信销售人员的一面之词,应该通过保险公司官方渠道核实销售人员理由的真实性,切勿盲目跟风减保或退保。
三是对“退旧保新”产生的损失做到心中有数。减保或者退保会影响原有保单收益和保障,并可能产生退保损失。在鼓动消费者“退旧保新”时,销售人员往往避重就轻夸大转换新合同的好处,而故意隐瞒旧保单减保或退保产生的损失。消费者应该认真了解“退旧保新”可能产生的损失,作出理性选择。
四是对新保单相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不同保险产品,缴费期限、保障范围存在差异。消费者应当仔细阅读新产品的保险条款,了解新产品的缴费金额、缴费期限、保障期间、保障范围等信息,认真配合保险公司进行回访,及时行使犹豫期权利,避免蒙受损失。(发布日期:2018-05-15)关于购买境外旅游保险的消费提示
壹壹口诀:一是险种要适合自己;二是保险金额适当;三是免责条款当关注;四是救援服务的内容要了解;五是事故发生后保留好相关证明材料。
出境旅游成为中国游客休闲娱乐的重要选择之一,而安全是大多数游客最为关注的问题,选择适宜的保险能够让出境旅游的消费者减轻不少顾虑。在此,北京保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境外旅游保险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选择合适的险种。市面上境外旅游险种类众多,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航程延误、财产损失等险种。消费者应当结合自身实际、目的地情况等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此外,潜水、蹦极、跳伞等高危项目发生的意外往往都不属于普通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如消费者要参与此类项目,可以考虑投保附加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保险。
二是选择合适的保额。不同国家和地区消费水平、医疗政策存在差异。例如,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医疗费用水平较高。消费者应当充分考虑旅行地区的消费水平、相关政策及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额。
三是关注免责条款。许多医疗费用补偿保险保障范围为意外及突发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消费者在旅行过程中因既往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在保障范围。此外,消费者在旅行过程中遭受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意外伤害也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消费者在购买境外旅游保险时应当仔细阅读保险产品的免责条款,了解保险保什么和不保什么,避免引发纠纷。
四是关注救援服务。不同保险公司合作的全球救援机构有所不同,救援服务内容也存在差异。消费者如选购了带有紧急救援服务条款的保险产品,应向保险公司了解救援机构的资质情况、紧急救援所包含的内容和流程等内容,以免在境外陷入被动。
五是注意保存相关证明。在境外旅游中出现任何突发情况,消费者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明,如财务遗失后的报警证明、航班延误后航空公司开具的延误证明、医院的收据等,以便后续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发布日期:2018-06-19) 提高警惕,谨防非法商业保险活动
壹壹口诀:一是未经保监审批,没有经营资质;二是买商品送保险,变相卖保险;三是制售虚假保险单证,如假保单;四是销售境外保险产品,如卖香港保险;五是以“保险”名义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近年来,非法经营商业保险的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危及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北京保监局提示广大保险消费者:
一、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要通过取得合法牌照的保险公司、取得相关资质的代理机构、或持有从业人员执业证书的个人等合法渠道投保。对可疑机构或个人要提高警惕,可通过拨打保险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查看相关资质等方式核实经营主体情况,加强风险意识,保护个人财产安全。
二、如您在工作生活中发现以下行为,欢迎向我局举报:
一是相关机构或个人未经批准设立保险机构或保险中介机构;二是未经批准经营保险业务或保险中介业务;三是以“办会员卡送保险”、“买商品送保险”等名义变相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或保险中介业务;四是制售虚假保险单证;五是销售境外保险产品;六是以“保险”名义宣传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七是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或其人员参与、配合上述非法商业保险活动或为非法商业保险活动提供条件等行为的。
举报方式可采用书信、来访、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举报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具体。我局鼓励举报人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并将按照《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工作办法》依法严肃处理举报所反映事项。(发布日期:201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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