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部分银行:提前还贷政策不变

据媒体报道,8月1日起,苏州的工行、农行、中行和建行对于提前还贷的将收取一定的违约金。不少市民近期向媒体咨询,在东莞,对于提前还贷是否有新政出台呢?

日前,记者采访东莞多家银行得到的答复是:目前东莞对于房贷提前还款没有新政策。

苏州四大行出提前还房贷新政

据媒体报道,8月1日起,苏州的中、农、工、建四大银行的分支机构一致出台新的房产贷款政策:客户若在5年内提前还款,将被收取违约金。

违约金=提前还款金额×月利率×6,如果提前还10万,违约金2940,提前还100万违约金29400元。这一政策对8月1日前办理贷款的客户(含已签约但尚未发放贷款的)没有任何影响。

其实,提前还款违约金并不是新概念,以往的贷款格式合同里面就有关于提前还款可按照约定收取违约金的条款,但是一般没有明确相应的期限和收取的金额。

分析指出,此次“违约金”新规的提出,主要影响的还是那些出于投资需求,希望在5年内甚至更短的时间出售房屋的贷款买房人。

东莞部分银行:提前还贷政策没有变化

广发银行东莞分行表示:最近该行房贷提前还款政策没有收到变动的通知。该行针对借款人已正常还款满12个月的,可以申请提前还款,但乙方需要提前30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征得该行同意,提前还款违约金为一个月利息。

目前广发银行东莞分行的房贷利率水平与市场同业保持一致。

该行房贷提前还款的情况为,当前申请提前还款的客户数量没有明显增加的趋势,与以往月份相当。因占比每月都会动态变化,目前没有一个特定比例,但占比较少。

建设银行东莞分行表示:该行提前还贷政策最近没有变动;原则上要求客户提前一个月到经办支行申请。至于提前还贷是否收取违约金,根据客户与我行签订的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条款约定而定,与申请提前还贷的时间无关。

工商银行东莞分行表示:该行提前还贷政策最近没有变动,该行个人住房贷款提前还款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如何收取,主要根据贷款当时签订的借款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来源 | 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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