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行业打破刚兑只是时间问题,P2P平台多项风险保障机制被禁

投资网络借贷平台,投资人最关心的无疑是资金的安全,尤其在P2P网络借贷爆雷潮之后,资金安全几乎成了投资人关心的首要问题。最近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政策也陆续出台,投资人的安全保障也是其重点。

但任何投资都不可能保证百分之百安全,那么如果出现贷款逾期甚至贷款违约,投资人的资金安全如何保障呢?

根据最新的政策,即8月13日,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并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设立风险准备金、备付金、客户质保款等各类客户风险保障机制,都是被禁止的。那么投资人的资金安全只能依赖于第三方担保和履约保险。

然而实际投资过程中,第三方担保和履约保险是针对具体项目进行保障,并不适用平台所有标的。

尤其目前银保监会对保险公司承保网贷平台有严格的监管,再加上不是所有项目保险公司都有意愿承保,而且履约险的资金保障也存在某些前提条件。

在国内网贷行业行不通的保障方式,在国外是不是也行不通?

我们来看看网络借贷的发源地英国,是如何处理这个问题的,也许对我们会有所启发。

英国的P2P网络借贷属于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的监管范围,FCA近来也希望进一步加强对P2P网络借贷的监管力度,正在就新的监管政策公开征求意见,将于10月份结束意见的收集,2019年正式公布。在征求意见稿中,对P2P网络借贷风险准备金也提出不少建议。

首先FCA肯定了风险准备金是有利于投资者的,不反对网络借贷平台设立风险准备金。但是FCA强调风险准备金只是风险管理框架的一部分,不能代替信用风险评估和价格的计算,用风险准备金来代替风险管理是不合适的。而且,FCA担心风险准备金会误导投资人,以为自己的投资是万无一失的,其实在出现贷款逾期或违约的情况下,有时风险准备金也不能完全弥补投资者的损失。

FCA建议,如果一个平台希望投资者在借款人违约时享有可强制执行的损失索赔权,或向投资者提供“担保”,它可以考虑购买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

如果平台设立风险准备金,FCA希望确保风险准备金能够适当地运行,并向潜在投资者恰当地解释风险准备金是如何操作的和有什么限制。首先要提高投资者对风险准备金的认识,即风险准备金是由P2P平台合法提供,但并非是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

网贷平台必须有有明显的风险警告,向投资者明确表示,风险准备金的运营并不完全保证在出现违约的情况下支付款项。另外,要求平台应有便于投资者获取的公开条款来解释风险准备金,比如在网贷平台的网站上发布这些内容。其中应包括:

1.风险准备金的资金来源。

2.风险准备金是如何管理的。

3.风险准备金里的钱属于谁。

4.风险准备金或平台在决定是否或如何从风险准备金中支付款项时所考虑的因素,并举例说明。应解释风险准备金是否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支付,并强调在任何情况下它都有绝对酌情权不支付或支付多少。

5.从风险准备金中支付的过程。

6.描述在平台破产的情况下如何处理这笔资金。

一旦投资者进行了投资,FCA要求平台通知他们是否有因违约贷款而收到风险准备金的付款。FCA还建议,当一个平台发布过去业绩指标时,其净回报不应包括从风险准备金中支付的那部分,因为如果包括了就会掩盖投资的违约率,从而提高了净回报。

最后,FCA建议各平台必须每季度公布有关风险准备金的运营情况,特别是风险准备金的规模,以及与相关未偿总金额的比例, 还有违约的未偿借款中,通过风险准备金支付的比例。

英国网贷平台RateSetter就设有风险准备金,它于2010年就已成立,是世界上第一家经过测评机构评测风险的平台。RateSetter从每一笔贷款中提取一定的比例构成其风险保证金,由独立信托公司持有和运营,任何盈余将留基金内,不能用于为RateSetter的业务提供资金。据Ratesetter9月1日的数据,风险准备金可覆盖预计损失的1.24倍,在此范围投资者可收回所有损失,当实际损失达到预计损失的2.48倍时,会开始损失部分收益,再增长至4倍以上,部分本金也会损失。但RateSetter也声明,风险准备金并不是提供担保,如果风险准备金因借款人违约增加而耗尽,那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都将面临风险。

其实无论保险还是风险准备金都不是万无一失的万灵药,最重要的还是控制风险的源头,做好风险控制管理,减少损失发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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