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山西又有 1 家银行将终止营业 !1 家银行筹建分行 !

关于建设银行太原并州分行

山西银监局关于同意建设银行太原并州分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晋银监复〔2018〕169 号

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 :

《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太原并州分行变更名称的请示》(建晋报〔2018〕329 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分行 " 名称变更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简称 " 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分行 "。

二、你分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 10 日内,派人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本批复、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同时,你分行应在 6 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变更许可注销手续。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 1 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山西银监局

关于晋商银行太原文兴苑社区支行

山西银监局关于同意晋商银行太原文兴苑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晋银监复〔2018〕164 号

晋商银行:

《关于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文兴苑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晋商银发〔2018〕103 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文兴苑社区支行终止营业。

二、你行应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太原文兴苑社区支行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做好宣传解释及对外公告,确保金融秩序稳定。

三、你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 10 日内将太原文兴苑社区支行的金融许可证缴回我局。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行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我局。

此复。

关于光大银行大同分行

山西银监局关于同意筹建光大银行大同分行的批复

晋银监复〔2018〕170 号

光大银行太原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关于申请筹建大同分行的请示》(太光银发〔2018〕521 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地址为: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南环路 565 号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大同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一、二层。

二、你分行应自批复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筹建,未能按期筹建,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 1 个月向我局提交筹建延期报告。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分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我局提出开业申请,同时提交具备开业条件的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开业申请及证明材料且未按要求提交筹建延期报告,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筹建许可注销手续。

山西银监局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