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由鄂州市市场监管局申报的省级地方标准《散装食品销售作业指南》(DB 42/T 2150—2023),将于2024年2月23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从经营散装食品的销售资质、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人员要求、内控管理、不合格散装食品处置和不宜销售的散装食品等七个方面给出标准指南,对全面规范散装食品销售行为,指导帮助散装食品经营者预防食品安全风险,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该标准紧盯散装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引导食品经营企业将散装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机制要求,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同时还鼓励食品经营者设立“临期散装食品专柜”或对临近保质期散装食品进行明示,单独分装销售。
据悉,今年以来,鄂州市市场监管局聚焦散装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重难点问题,在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指导下先行先试,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鄂州市散装食品销售管理指南》,督促散装食品经营主体落实“进货查验清、标签标识清、食品流向清、库存数量清”要求,全面建立消除散装食品风险隐患工作机制,保障散装食品质量安全。为强化标准引领,全面推进散装食品销售规范管理,鄂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申报《散装食品销售作业指南》省级地方标准,建立散装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督促企业规范散装食品经营管理,落实落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鄂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局将以《散装食品销售作业指南》省级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实施为契机,在全市积极组织学习宣贯,指导督促散装食品经营者建立消除散装食品风险隐患工作机制,通过持续开展散装食品销售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打造一批散装食品销售的典型标杆,建立起一批企业自律与监管相结合的散装食品销售诚信企业,全面提升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记者 熊家明 通讯员 陈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