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Spark International报道,韩国当局已采取预防措施,以阻止福岛核电站废水中的放射性压载水进入韩国水域。
自2023年8月24日起,进入韩国港口的船舶,如果在日本东海岸的青森县、岩手县、福岛县、宫城县、茨城县、千叶县的港口加装了压载水,将受到管制。
1、计划从以上6县港口加装压载水后进入韩国港口的船舶
船舶需在进入韩国港口前24小时提交压载水报告表(包括有关压载水管理的详细信息,如装载、处理和排放等)。
船舶在被要求提供通关所需文件时可以向当地代理公司寻求指导,详细信息也会被录入港口管理信息系统(PORT-MIS)。
伪造压载水报告或在压载水管理系统操作记录中做虚假记录可能会根据压载水管理法进行滞留或以因疏忽而被罚款。
2、在以上6县港口加装,并计划在韩国水域排放压载水的船舶
船舶需在进入韩国港口前,在韩国水域之外进行压载水交换(向北航行,如通过津轻海峡,交换作业必须在津轻海峡和135°30'E之间进行;向南航行,如通过关门海峡,交换作业必须在34°35'N和132°30'E之间进行) 。
当地海洋渔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将进行船上检查,以检查压载水是否已经交换。他们将取1升压载水样本,并使用便携式放射性测量设备进行放射性检测。
这项测试大约需要1小时。通过测试后允许排放压载水。如果未进行压载水交换,或者测试结果为阳性,则将禁止排放压载水。
3、对于从以上6县港口加装压载水后未计划向韩国水域排放的船舶
船舶需在出发前至少一个小时通过电子邮件向当地海洋渔政部门负责人提交不排放压载水的数据证明。文件证明包括以下内容:
✦ 压载水记录簿
✦ 日志记录
✦ BWMS操作记录
✦ 压载水舱容量(照片)
当地海洋渔政部门将审查提交的文件,并在出发前验证未排放状态(必要时可能进行船上调查)。只有在验证了压载水状态后才允许船舶离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