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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将被消灭的收集编辑:紅葉泡紅茶
如果联立方程,可以得到商品x和y的价值分别为λx=-1,λy=2。X商品的价值为负。他继续假定到,假设整个社会有5单位劳动投入1生产方式,1单位劳动投入2单位生产方式,并且假设6单位劳动占有(3+5)单位商品作为工资。容易计算资本家占有(5+2)单位的剩余产品,但是由价值量计算的剩余价值S=-1,是一个负数。可得r=0.2,Px=1/3,Py=1。由此可以计算出资本家占有的利润Π=6,和负数相差甚远。斯蒂德曼自己也发现了,两种工艺净产出分别为1单位劳动产出(1+1),和1单位劳动产出(3+2),工艺2单纯优于工艺1。当然这不意味着资本家必须选择工艺2而完全不采用工艺1来提高利润率,比如垄断企业为了减产,资本家完全可以使用工艺1;或者假设存在部门内资本竞争,工艺2的技术垄断在一部分资本家手中,也可能出现先进企业使用工艺2而大部分普通企业使用工艺1的情况。这样说明之后读者就容易发现,根据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概念,商品X和Y的价值并不是两个方程简单联立的结果,而是要么以占行业大多数的工艺1来计算价值,要么计算两种工艺产品的平均价值,具体采用哪种计算方法尚存在争议,但两种计算方法都可以避免出现负的剩余价值。事实上我们可以从斯蒂德曼的角度提出一个更简单的、无需依赖联合生产的批评:假设有两家企业生产同一产品,其投入产出方程分别为:假设X价值量已知为1单位。两个方程联立求解Y,结论是1=1.4,当然是荒谬的,那么劳动价值论就不能成立。相反,在斯蒂德曼这边,我们有(令Px=1)增添一个工资方程w=1Y,可以解得:Py=7/3,r=40%。同一行业的两家企业的模型更清晰地展示了我们的逻辑: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并不是两个方程联立计算出来的。顺带一提,在笔者尝试选取一个符合常识的数例时,发现哪怕是斯蒂德曼的逻辑也不能保证Py和r一定为正。这证明就算是斯拉法的模型,价格的确立也不是两个方程联立的结果。这归根到底是因为同一行业不同生产技术的企业并不获得相同利润。所以在实证研究中,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并不孤立出来视为单独的方程,而是整个行业总体的平均技术视为生产投入的方程。假设同一行业内部利润率均等完全没有道理。但不同行业之利润率均等则符合现实。当然,如此说明是简单的,但是数学方法上比较困难,因为如果以占大多数的企业的商品价值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必须仅仅根据1个方程来计算2种商品的价值,未知数大于方程数。这个问题当然同样困惑着斯拉法,如果某一行业都使用统一的标准,比如都使用工艺2生产商品X和Y,没有任何其他行业生产这种商品时相对价格也没有办法计算。可能因为需求不同,商品X的价格高出很多以至于要补贴售卖商品Y的亏损,或者需求相同,因此两者按照产量平摊成本来计算价格,这些都是不确定的,完全以市场需求为转移……笔者尚不清楚这一方面的研究成果。但有一点是确定的:并列两种方程求解商品包含的价值量是错误的,拥有先进技术的企业总是要获得超额剩余价值,即产品并不按照个别价值交换,相反按照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量的市场价值交换,这一点足以避免负价值出现。重要的不仅是以负的剩余价值来证明劳动价值论的不成立,而且还必须说明,这种负的剩余价值有何种经济学意义。目前假定下,6单位劳动分别在1、2工艺上分配为5+1时,产出为(8+7)。但如果全社会要使得x的产量增加1单位边际产出(即产出变为(9+7)),则只需要5单位劳动,投入比例为3+2即可达到。换句话说,负价值意味着,当社会总产品中X商品要增加1单位时,不仅不需要投入额外的劳动,反而减少劳动、在更科学适当的条件下配置劳动即可达到。给定两种技术,就可以求出任何数量的商品所需要的最少劳动,构成一条生产可能性边界曲线。在任何一点,对曲线求导就可以计算出两种商品的价值。如此,我们可以发现对负剩余价值的阐述有如下前提:第一,依赖于帕累托最优的假定。商品量增加1单位是沿着社会能够找到满足生产可能性曲线顶点的生产技术,该技术(而不是现实的技术)决定了价值;第二,方法论是边际主义的。熟悉微观经济学的读者应该已经发现,价值的含义已经不是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是多生产1单位所需要的劳动投入;并且生产并不是在原有技术上扩大,而是长期中生产技术重新组织的情况下按照可能性曲线扩大生产。综上,如果斯蒂德曼反对了某种劳动价值论,至少反对的不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通过联合产品模型来讨论固定资本是斯拉法的贡献,并且通过全新机器和老旧机器的生产率差异来计算非线性的折旧率,也完全正确。当然,这充其量仅仅证明了,《资本论》中固定资本按照总价值除以总年限的线性折旧的假设是不符合现实的。但是这也不能反驳马克思,或许马克思确实苦于没有更先进的数学工具来分析固定资本折旧的问题,却并不代表马克思没有认识到固定资本非线性折旧的问题,例如在第二卷他便分析了老旧机器需要支出更多维修费的问题,不仅机器的折旧,而且机器的保养、维修支出都是非线性的。在研究其他问题时假设线性折旧没有什么不妥。更关键的问题是,通过价值体系计算可能出现负的价值。斯蒂德曼给出了一个旧机器反而效率提升的例子:C代表谷物;Mn和Mo分别代表新机器和旧机器,机器只能用两期;L代表劳动。可以计算出谷物、新旧机器的价值分别为4、1.8、3。但是斯蒂德曼的下一步计算就错了:价值折旧值为1.8-3=-1.2。有了上面的论述,固定资本问题一笔带过就可以了。这种方法出现问题的原因是,相同行业不能视为不同的生产投入方程,不管这个行业中两种生产方式有多大差异、使用了多少差异的产品,它们都是同一行业因而存在竞争关系。所以,对于这样的行业,要么行业分为完全使用旧机器或新机器的有不同生产率的两个部分,从而价值发生转移、部分企业获得超额剩余价值,破坏了投入产出方程的等式关系;要么行业的机器都视为平均技术,因此(2)(3)两个方程应该合在一起计算机器平均价值。总之,分开为两个方程不仅不符合马克思的本意,正如3节提到的,更不符合斯拉法的方法论。在第1节本文阐释斯威齐到斯蒂德曼逻辑时本文就指出:只要假设劳动力获得相同工资、生产只使用1种生产资料,那么价值量(生产价格量)可以直接还原为实物量,这也是马克思自己在阐述时使用过的说法。然而,如果使用多种产品并且生产的产品也包含多种商品,那么这种还原就不合适。比如200单位价值包含了棉花、钢铁、石油等多种包含一定量价值的商品,根据价值就不可能还原为实物投入矩阵。假设钢铁包含的价值量为1,第1部类250单位的价值量便直接视为250单位钢铁从而转换为实物量,全社会总共400单位价值的机器就可以按比率投入到3个部类生产中。但是如果250单位价值不仅包含钢铁,也包含多种生产资料比如棉花、机器、木材、煤油,那么转换为实物量之后,方程数就大大小于未知数,因为要求解这么多商品的价格,三个方程肯定就不够用了。另一方面,如果第1部类产出400也不仅仅代表一种产品,而是多种产品,联合产品的价格也同样不能求解。并且三个方程在马克思那里本来就代表了三大部类,每一部类理所当然包含多种商品。因此,如果非要假设一个实物矩阵,那么就应该改写为(假设投入可能包含棉花cotton、钢铁iron、木头wood,产出分别为第1部类棉花、钢铁、木头;第二部类食物food、衣服clothes、住房house;第三部类汽车car、奢侈品luxuries):(1+r)[20Pi+2Pw+3Lw]=40Pi+20Pc+5Pw(1+r)[20Pc+12Pi+3Pw+3Lw]=30Pf+20Pcl+10Ph(1+r)[5Pc+8Pi+2Lw]=1Pcar+2Pl另一方面,尽管价值量计算也不能在部类总量的层面上考虑这样的问题,但是我们假设整个部类不是由多个行业的不同企业构成,而是仅有一家企业(相当于把不同行业抽象为一个部类),这就成了纯粹的联合生产问题,我们至少可以为联合生产的产品确定价值总量,例如30单位食物、20单位衣服和10单位住房至少在价格上(转型前)等于200单位价值,资本家可以根据市场行情自由地分配这200单位的商品,均衡的情况下,比如可以30单位食物分配60价值,20单位衣服分配80价值,10单位住房分配60单位价值等等。当然,如果我们把部类拆开成多个企业,可能就不会出现联合生产的问题,比如在第2部类中可能生产食物、衣服、住房的分别是三家企业,各自都有自己的投入量,可以简单地解出产品的价值量。或者说就算拆开为多个企业,依然出现了联合生产的情况,比如食物和衣服是一家企业生产的,那么根据上面的原则,也可以说30单位食物和20单位衣服共包含80单位价值,资本家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分配这些商品以便收回投入的价值和实现剩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