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处非办获悉,近期,最高检公布一起以销售保险理财产品为名的非法集资案例,提醒广大投资人,警惕此类陷阱。
●案例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嫌疑人唐某等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保险公司客户信息,专门挑选缺乏金融领域知识、防范意识较弱的老年人为目标,在杭州市拱墅区、萧山区等地,假冒某保险公司、银行银保中心客服人员的身份,编造代为销售保险理财产品的事实,印制发放虚假保险理财产品宣传册,通过电话营销、线下推销等形式,以高额利息附带赠送米、油等小礼品为诱饵,诱骗被害人购买虚假的基金、理财产品。
同时,唐某等人利用某保险公司并购的消息,编造保险公司并购需要重新办理手续等理由,诱使被害人将正规保险账户中的资金转移至该诈骗团伙指定账户。后唐某等人将账户内资金通过转账、取现等方式转移占有。唐某等人骗取20余名被害人共计270余万元。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以涉嫌诈骗罪对唐某等人提请批准逮捕,并将嫌疑人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多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分析
市处非办工作人员分析,针对老年人开展的电话营销、线下推销等形式,尤其是以高额利息附带赠送米、油等小礼品为诱饵,诱骗被害人购买,这些都符合非法集资诈骗案的典型特征。当诈骗犯诱骗被害人将资金转移至团伙指定账户时,被害人就该意识到,此举将造成无可避免的损失。
●提醒
“广大市民要学会辨别保险产品的真伪,远离陷阱。”市处非办工作人员提醒,购买保险产品前,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相关保险行业网站,核实公司的真实信息,选择正规的公司,可有效降低风险。购买保险产品前,要了解产品的基本要素,包括保险名称、保险期限、保险责任、保费支付方式等。每份保险合同都有一个独特的编号,消费者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或者客服电话查询合同编号是否存在,以及该合同的状态信息。如果发现所购买的保险产品存在伪造或欺诈行为,消费者应该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并依法维权,可以向保险公司投诉、向监管机构反映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