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网讯(融媒体记者 龙炳洁 通讯员 于盟)近年来,鹤峰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聚焦改革创新,加强协调联动,坚持惩教并举,倾力守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了妇女儿童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
柔性化解,让“爱”回家
“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看到他写了这份保证书,我愿意给他一个机会,以后我们就安心好好过日子。”调解室内唐某停下了对丈夫的“控诉”,擦干了泪水,回家继续经营家庭。
2023年2月15日,鹤峰县人民法院铁炉法庭创新家事审判举措,发出首份《情感修复计划书》,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意欲离婚的唐某声泪俱下地向法官倾诉这些年在婚姻关系中的“心酸”,她与许某结婚十余年,共同孕育子女、修建房屋,但双方此次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她认为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
法官在面对面调解过程中发现唐某的丈夫许某意欲挽回婚姻,于是,工作人员初步判断双方存在和好的可能,便拿出《情感修复计划书》让许某填写。许某认真反思后,列明了“不无端指责妻子”“每年给予孩子抚养费2万4千元”等多项解决夫妻矛盾的具体措施,并表示一定对照落实,加倍努力修复夫妻关系。
“我原本也不是非要离婚不可,就希望我的丈夫拿出他的态度,承诺以后会对家庭好好付出,感谢法院从中调解,让我们重修于好。”唐某事后说道。
鹤峰县人民法院巧用《情感修复计划书》,将“人文关怀”“家和万事兴”贯穿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审理始终,积极推动家事审判理念由偏重财产分割向重情感心理和修复关系转变、由片面保护婚姻自由向兼顾婚姻自由和家庭稳定转变,由偏重诉讼效率向注重办案效果转变。
令行禁止,护“她”平安
“太感谢法官了,这些年来他多次殴打我,并且通过电话辱骂、威胁、恐吓我,现在我再也不用每天担惊受怕了。”2023年8月14日,鹤峰县人民法院走马法庭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对遭受家庭暴力的申请人候某,给予其人身安全保护。
候某申请不到2小时,法庭迅速依法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李某威胁、殴打申请人候某,并及时向李某送达了裁定,告知其违反上述禁令将面临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同时向公安机关、村委会等单位送达裁定书,要求依法协助执行。
为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安全,鹤峰县人民法院开启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实现保护令案件的快速立案、及时处置、快审快结,筑牢人身安全“防火墙”。
情法并举,“未”爱出发
“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父母无论工作多忙,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都不应该缺位。”鹤峰县人民法院铁炉法庭在审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时,法官言语恳切劝导。
原告刘某甲与被告刘某乙双方协议离婚,并约定婚生子刘某丙由被告刘某乙抚养,因刘某乙长期外出务工,刘某丙遂由其祖母照料,成为了一名留守儿童,就读初中后不久便辍学。刘某甲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为使刘某丙能够重新入学并在生活上得到更多的照顾,刘某甲遂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承办法官以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为原则切入调解,详细了解双方经济能力、孩子生活现状等情况,从孩子成长、教育、生活等方面对原被告释法明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婚生子刘某丙由其母亲刘某甲直接抚养,其父亲刘某乙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抚养费10000元,至刘某丙年满18周岁时止。
“一个孩子都不能少,一天都不能耽误。”鹤峰县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用司法的力量和温度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助推“控辍保学”工作走深走实。
案后回访,和润万家
“感谢法官的挂念,离婚后孩子就是我的全部,我会尽到一个母亲的职责,努力把孩子抚养长大,认真教育好她们。”
“感谢法官没有判决准予我们离婚,不然我们这个家就散了。”……
为进一步深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春节后上班第一周,鹤峰县人民法院走马法庭经与辖区综治部门、相关村委会联合研判,针对2023年的部分离婚案件组成专班进行诉后集中回访,详细询问双方当事人的家庭情况、生活情况、子女教育问题,确保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落到实处。
对于家事案件,在审判流程结束后,鹤峰县人民法院积极构建婚姻家庭诉后回访、关爱帮扶等一站式服务体系,实地了解案件审理对当事人的生活带来的影响,及时疏导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最大限度的修复家庭关系,增强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在案结事了的同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