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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上酒泉收集编辑:云上酒泉
近日,玉门市人民法院接到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请求,协助他们接收、扣押车辆一台,并将该车辆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据了解,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人某租赁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某融资租赁纠纷一案中,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执行线索,李某名下有台奥迪车,该车辆在申请执行人公司做抵押权登记。和平区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随即决定对该车辆进行扣押。后经调查,了解到该车辆已被多次倒卖,最终卖给玉门市小金湾东乡族乡一居民。
接到协助申请后,玉门市人民法院安排干警办理,最终将涉案车辆扣押,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玉门市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全国执行一盘棋、执行一家亲”的工作理念,高度重视联动执行、协作执行工作,努力将群众的胜诉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张 雄)
法官提醒:
近年来,抵押车买卖屡见不鲜,由此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建议买受人在交易前到车辆登记机关查询相关信息,明确车辆所有权人及是否存在抵押质押等情况。若明知是抵押车仍然购买,建议签订书面买卖合同,明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及车辆被收回发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当车辆被收回,要保留足够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白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