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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乌海收集编辑:平安乌海
近日,乌海市公安机关对近年来专项行动中收缴和群众主动上缴的6616支仿真枪进行集中销毁,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此次销毁的仿真枪大部分为塑料制品,但关键部件大多为金属制品,一些仿真枪还配有弹匣、瞄准器、消音器等配件,“枪身”比例和重量与真实枪支十分相像。民警选取一支仿真手枪进行现场试验,仅用塑料子弹就能射穿硬纸板,一些“威力”稍大的仿真枪还可能致人受伤。
“乌海市公安局结合正在开展的‘百日攻坚’行动和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此次集中销毁‘仿真枪’活动,坚决铲除涉枪涉爆安全隐患。”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四级高级警长邬建军说。据介绍,由于仿真枪外形逼真,群众较难辨认其与制式枪支的区别,一旦被违法犯罪分子使用,极易引发社会恐慌。如果这些仿真枪被不法分子加以改装,或以“玩具”为名落入未成年人手中,其危害不堪设想。
据了解,仿真枪是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仿真枪,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