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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制报收集编辑:新疆法制报
近日,喀什地区叶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恋人分手引起的赠与纠纷案件。
阿某与古某因恋爱期间的费用开支产生赠与纠纷,阿某一气之下将古某起诉至法院。阿某声称,两人本已打算结婚,其为古某购买了金戒指、金手链、金项链等,还先后花费了3余万元,恋爱期间阿某通过微信红包和转账方式分83次向古某转出60元、520元、1000元、2000元不等共计20000余元资金。
如今两人分开,阿某要求古某归还以上物品和资金。而古某心生抗拒,一方面她对归还首饰没有异议,但是古某为了符合其佩戴要求而进行了加工;另一方面她对阿某提出的花销数目亦不认可,古某认为给其红包转账是阿某自愿,故不同意阿某的归还请求。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调解几度中断。
叶城县人民法院从双方的诉争中寻找突破口,最终古某同意归还全部首饰,同时向阿某返还部分资金,阿某也表示同意。
(通讯员 布合力其·吐鲁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