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门市司法事务中心公证窗口本着快捷高效原则,为玉门市清泉镇清泉村农户杨某办理了继承哥哥存款的继承权公证,及时解除了杨某的“忧愁”。
据杨某介绍,他的哥哥长期在兰州打工,生前未婚无子女,于2023年11月突发意外死亡,哥哥在兰州银行留有存款,具体数额不明,银行告知杨某需要办理委托和继承权等公证,委托亲戚查询存款余额、由继承人继承并领取存款。
看到杨某十分着急,承办公证员一边安抚其情绪,一边询问了解其哥哥的继承人情况。为保证杨某哥哥名下的存款能实现本地查询、领取,公证员专门到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支行进行对接,公证机构出具查询函和继承权公证书,当事人就可以查询异地开户的存款情况,并办理存款通存通兑业务。根据杨某提供的证明材料,公证员及时为杨某出具了存款查询函,杨某在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支行顺利查得哥哥名下的存款信息。
杨某是哥哥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杨某的哥哥生前未曾订立遗嘱、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处分财产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杨某的哥哥到底有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再有无其他第二顺序继承人即成为公证机构重点审查的问题。为查明事实、明确继承人,公证员根据杨某提供的材料和线索,专门前往杨某哥哥生前所在村委会调查其婚姻、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情况,又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了解杨某哥哥有无婚姻登记情况。最终,核实杨某的哥哥生前一直未婚、无子女和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先于死亡的事实,且杨某是其哥哥唯一的同胞弟弟,是哥哥的唯一继承人,第一时间为杨某出具了继承权公证书。杨某拿到公证书如释重负,公证员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令他十分感动,表示非常感谢。
自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开展以来,玉门市公证处始终秉持“公证为民”的初心,深入落实公证减证便民举措,不断在优化公证服务环节上下功夫,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打通了公证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玉门市司法事务中心 何世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