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柳琛琛
视频剪辑 柳琛琛
通讯员 杨正国 李斌
6月15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省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情况。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负责人赵佳在发布会上表示,“十三五”以来,湖北排污权年度交易金额、交易场次、交易企业数等多项指标均实现跨越式增长,截至2022年5月底,湖北累计超过5000家企业参与排污权交易市场,交易金额近8亿元,在全国28个试点省份中排名第三、中部省份第一。

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湖北先后出台《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湖北省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电子竞价交易规则(试行)》《湖北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实施细则》《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实施细则(暂行)》《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系统解决了谁来组织交易、排污权如何核定、市场化手段定价、市场主体怎么参与、交易平台运行等关键问题。
赵佳介绍,湖北省建立了全省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已形成一套较为规范完整的市场交易规则,建立了较为成熟的交易价格形成机制,交易主体主要是因实施新改扩项目而新增排污权的排污企业,以及有富余排污权的工业企业,主要交易标的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交易覆盖全省17个地市州、各行业各领域,主要采用电子竞价及协议转让等方式,过程实现从申请转让至成交鉴证相关信息全程网上公开。”赵佳说。
湖北省环境资源交易中心董事长王海表示,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对转让方为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及储备机构的,由转让方承担交易手续服务费,减轻企业负担,该项举措实施效果市场主体普遍反映较好。他说,“十三五”期间,湖北省排污权交易相关业务已正式启用电子签章。“十四五”期间,电子发票送达更加人性化,促使工作流转环节减少,办理时限缩短,提高了服务效率,节约了企业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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