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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河市人民法院收集编辑:三河市人民法院
近日,申请执行人王某亲自将一面写有“秉公办事,执法如山”的锦旗送到了三河法院执行干警手中,真挚地表达了对执行干警切实解决群众困难、真心为群众办实事的谢意。
这是一起关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案件。2019年9月,古某与闫某、黄某共同签订了《农村房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由古某承包闫某、黄某的农村房屋建设工程,王某受古某雇佣在工地从事升降机的操作工作。施工过程中,王某不慎从三楼跌落,在三河市多家医院进行治疗,自行支付了医疗费10万余元。黄某与闫某在为王某垫付3万元医疗费后,便拒绝再为王某支付其他医疗费用。王某多次索要无果,将古某、闫某、黄某一同诉至了法院。最终,法院依法判决三被告赔偿王某医药费、误工费、赡养费及精神抚慰金等各项合理损失共计30余万元。由于被告不履行赔偿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在收到执行申请后,第一时间对三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并将三名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明确告知其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在执行干警释法明理下,三名被执行人最终均表示同意履行赔偿义务,并于当天将全部赔偿款交到了申请执行人王某手中。至此,一件涉及普通劳务者切身利益的纠纷案件终于得到彻底解决,申请执行人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