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教育局最新发布!事关所有中小学生

致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倡树正确观念 拒绝违规培训

尊敬的广大家长朋友:

暑期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精神,切实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为孩子们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漯河市教育局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朋友提出如下建议:

一、倡树正确教育观念

家长朋友要树立科学的育儿观,成才观,理性看待孩子成长,不盲从,不攀比,常陪伴,合理制定孩子成长目标,加强亲子陪伴质量,适度安排家务劳动;加强体育锻练,开展亲子阅读;加强孩子网络行为监管,妥善安排孩子课余学习生活。

二、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家长要根据孩子的精力、特长、兴趣等合理规划孩子的课余生活,非必要不参加校外培训。

1.不让孩子在周六周日、法定节日及寒暑假期间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活动。

2.不让孩子参加以“咨询”“文化传播”“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隐形变异形式违规开展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活动。

3.不让孩子参加躲避监管转入“地下”形式违规开展的校外培训活动。

4.不让孩子参加存在消防、疫情防控、校舍、师资、预收退费等安全隐患的、无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

5.不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或累计60课时的培训费用。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市区:小班(10人以下)29元/课时·人次、中班(10-35人)25元/课时·人次、大班(35人以上)21元/课时·人次;县域:小班(10人以下)26元/课时·人次、中班(10-35人)22元/课时·人次、大班(35人以上)18元/课时·人次。

6.因不按相关政策要求产生的退费纠纷和安全等问题,家长要承担相关责任。

三、家校共同护航成长

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家长朋友要在关注学生学业成绩的同时,更好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

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现将我市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向社会予以公布,请家长和学生妥善保存。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

漯河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编辑 董文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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