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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曲靖警方收集编辑:曲靖警方
4月12日23时
会泽县的邓女士向警方报警
称自己在东直街被人殴打
请求出警处理
会泽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
及时赶到现场
只见一男子仍在叫嚣、辱骂
旁边一辆黑色轿车玻璃被砸坏
询问过程中
发现男子站立不稳
身上带有浓浓酒味
民警将其依法传唤至
会泽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
约束至酒醒
经调查
男子王某与邓女士曾是恋人
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
事发当晚
王某和朋友喝之后
找到邓女士想挽回感情
遭到拒绝后
二人发生争吵
王某借着酒劲
多次追着邓女士殴打
邓女士逃脱后并报警
王某随手捡起地上的石头
将院内停放的一辆汽车玻璃砸坏
酒醒后
王某对自己殴打他人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
供认不讳
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警方依法对王某
处以行政拘留14日
并承担车辆维修费用的处罚
警方提醒:
冲动是魔鬼
遇到事情要理性、理智解决
切莫饮酒惹事
否则
追悔莫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