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顺利通过复核


6月29日—7月6日,受水利部委托,海河水利委员会对山西省2021年建成验收的12个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进行了复核。复核组抽取潞州区、离石区和榆次区3个典型县区进行了现场复核,实地走访了灌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听取各单位节水达标创建工作汇报,了解各单位在用水节水、计划用水管理、取水计量、节水制度、节水设施及措施落实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查看用水台账、水平衡测试等资料,分析评价单位用水效率指标。同时,对涉及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的榆次区新增取水许可办理情况进行核查,未发现有违规办理的情况。

7月8日,复核组组织召开达标复核工作交流反馈视频会。会议指出,山西高度重视节水达标创建工作,在节水型企业创建、公共机构节水计量和器具全覆盖、榆次区政府办公大楼及潇河灌区的自动化信息实施监测等方面亮点突出,特别是白象食品等企业,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彰显了民族企业的时代担当。希望山西更好发挥节水协调机制作用,推动节水工作深入有序开展;加强节水培训和指导,选取典型示范点,以会代训、以训促学;创新节水资金投入渠道、健全完善融资体系;强化达标日常管理,扎实推进达标创建深入持续。

据悉,山西省2021年备案的12个县(区)已全部高质量通过复核,下一步将报送水利部复核后统一进行命名。山西省节水达标县的数量已达到61个,占全部县(区)总数的52.1%,完成了《国家节水行动山西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到2022年底50%以上的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任务,山西省节水达标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

下一步,山西省将继续按照“十四五”节水规划和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要求,推动其余县(区)开展节水达标创建工作,争取到2025年底之前,黄河流域县(区)全部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要求。

(来源:厅节水办)

(责编 白金 赵江芳 助编 郝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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