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没有偷手机,你们可以看监控!”坐在讯问椅上的犯罪嫌疑人王某,面对检察官的讯问,丝毫没有任何悔意,脸上的表情平静而冷淡。

此时的王某绝不会想到,一个小时以后,自己会痛哭流涕,不仅承认了在地铁上实施扒窃的犯罪行为,更是跟检察官诉说起自己十多年来屡次盗窃的不堪过往。
王某的态度为何会在短时间内发生如此大的变化?检察官又做了哪些工作呢?这还要从今年年初在地铁四号线上发生的扒窃案说起。

2022年初春,王某刚刑满释放不久,在早高峰的北京地铁车厢内,以掏兜扒窃方式盗窃被害人智能手机一部,被反扒民警当场抓获。

王某被民警现场抓捕
到案后,王某始终拒不认罪,称自己只是离被害人较近,但没有偷手机。经审查,王某自2012年以来共有五次盗窃的前科记录,每次刑期均在一年半左右,且均拒不认罪。也就是说,这十年来王某经历了刚释放就又实施盗窃、盗窃后再次被抓的循环。考虑到在案证据充分、王某有多次盗窃前科且系累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扒窃具有社会危险性等因素,检察官果断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王某依旧不认罪。即便王某表面很镇定,但他眼神中一闪而过的无奈和双手指尖来回摩挲的微动作,还是被承办检察官敏锐的捕捉到了。多次盗窃,且具有盗窃成瘾的表象,除了自身原因外,一定还有心理原因。检察官决定,从其盗窃成瘾的症结入手,通过心理干预,突破王某的口供。

“不说案子,先聊聊你的经历吧……”检察官略带关切的话语,让王某逐渐松弛下来。通过心理疏导,王某交代了自己的过往,其实王某原本是一名保安,因为一次疏忽而丢掉了工作,失业后自己在中关村经营一个电脑摊位,生意还不错。买卖电脑的过程中,王某遇到了一些低价出售二手电脑、手机的人,后来他逐渐了解到这些人实际就是销赃人。可悲的是,王某不仅没有觉得销赃行为违法,反而觉得很刺激,甚至跟这些人厮混起来。虽然王某也知道盗窃行为不对,甚至在每次盗窃前都咬伤自己的手,但手臂上累累疤痕却无法阻止每次盗窃成功后带给自己的快感……
王某忏悔视频
心理疏导的过程,也是犯罪嫌疑人不知不觉叙述犯罪动机、犯罪行为的过程。正是检察官找准了心理疏导的突破口,王某从一开始的消极抵抗转变为真诚的认罪悔罪。最终,王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法庭上,检察官还针对如何戒掉“盗窃瘾”给王某提供了可行性建议,王某表示此次出狱后会回老家踏踏实实找个工作,安安稳稳生活。
检察机关办案不应该仅停留在通过刑事手段打击犯罪,更应传递司法温度、加强特殊预防,有效遏制再犯。让犯罪嫌疑人接受法律制裁的同时,从心理上认识到犯罪行为的危害性,从而戒掉“盗瘾”,回归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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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西城检察
编辑 | 王济荣
审核 | 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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