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些人可以申领就业券?
(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一定劳动能力且就业愿望迫切,连续处于实际失业状态 6 个月以上的下列本区户籍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协保人员、离土农民;
2、零就业家庭成员;
3、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4、中度及以上残疾、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或一户多残家庭成员;
5、大龄或领取生活费补贴期满的被征地人员;
6、缺乏工作经验,处于实际失业状态 1 年以上,且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半年以上,多次推荐就业岗位仍未实现就业的35岁以下青年;
7、刑满释放、戒毒康复等有特殊困难的其他人员。
(二)应届高校毕业生
2021 年、2022 年取得毕业证书的本区户籍无就业经历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退役士兵
本区户籍处于失业状态,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由本区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四)东西部劳务协作对口地区帮扶对象
东西部劳务协作奉贤结对地区劳动年龄段内的脱贫劳动力。
就业券的申领方式
符合条件的对象通过“奉贤就业”微信公众号-“贤·乐业”板块-“就业券申领”专栏申领电子就业券。申领截止时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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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申领条件可电话咨询
就业券的兑现方式
本区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除外)吸纳持券人就业税后月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按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和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后,可申请 3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后,可再申请5000元一次性稳岗补贴。企业可登陆“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搜索“就业券补贴”申请办理,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
政策咨询电话:
57100152/5710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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