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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胡虹羽 张可为)近日,松滋市司法局为付大亮等2名困难群众送上救助金,以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度,彰显人文关怀,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
家住松滋市斯家场镇文家河村2组的付大亮一家,其女儿在同学家留宿时,一氧化碳中毒不幸身亡,本人又身患疾病,生活十分困难。松滋市司法局在收到付大亮的救助申请后,多次上门走访,查阅相关证明材料,认为该申请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近年来,松滋市司法局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22年,全市共开展4次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受理法律援助咨询183件,法律援助案件45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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