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下午,莱阳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在应急局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全省违规“两高”项目整改推进会议,45家金属冶炼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明确了当前违规“两高”项目整改的相关要求,并对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进一步部署和强调。
金属冶炼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会议指出,各企业必须高度重视此次整改工作,倒排工期,扎实推进,依法依规,完善手续,务必于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会后,各企业要仔细翻阅档案资料,查找“三同时”手续,对于未找到的“三同时”手续的,要聘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企业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在进行安全现状评价过程中,要积极配合第三方专家,对于专家提出的整改建议,要积极沟通,及时整改,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市安办将定期对违规“两高”项目整改工作进行调度,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弄虚作假的,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问责等方式,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金属冶炼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当前,金属冶炼企业普遍存在从业人员年龄大、文化层次低、管理难度大等问题。但金属冶炼是《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的高危行业,各企业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管理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因此,莱阳市应急局对于金属冶炼各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要求:金属冶炼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自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必须接受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进行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考核合格。2、建设项目管理要求:金属冶炼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必须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审查批准,不得私自、随意开工。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3、安全教育培训要求:金属冶炼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排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晨会”,做好培训记录,计入从业人员再培训学时。4、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各企业要继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查找深层次问题隐患,建立隐患整改台账。自9月22日起,市安办将按照“双随机”要求,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将采取罚款、停产、挂牌督办等方式,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下一步,莱阳市安办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将各金属冶炼企业纳入诊断检查重点范围,通过企业自我诊断、第三方诊断、部门诊断,综合评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推动企业持续排除整改问题以后,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