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做好2023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陕西省将通过多种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今年起不再发放报到证 建立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 挖掘重点行业招聘潜力#
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同时要建立毕业去向登记制度。
此外,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及时调整学科专业,积极对接我省石油、煤炭、航天航空、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等优势产业,加大国有企业访企拓岗力度,挖掘重点行业招聘潜力,推动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把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列入议事日程,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网络招聘市场建设等。
#打造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新格局#
通知中要求,要打造学校书记校长、各二级学院书记院长和毕业班辅导员三级访企拓岗工作格局,通过走访企业,真正了解用人单位需求,双方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加强实习实践基地建设,为毕业生挖掘开拓更多优质实习和就业机会,推动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现就业。深入开展“校园招聘月”“就业促进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等活动,大力拓展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岗位资源。
#重点群体就业实行“一类一册”“一人一档”“一生一策”#
在精准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方面,把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雨露计划”以及有残疾的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按照“一类一册”“一人一档”“一生一策”要求,通过开展个性化辅导、组织专场招聘、优先推荐岗位、发放求职补助、设立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开展就业帮扶。
来源 | 陕西省教育厅
编辑 | 孙佳雪 雷腾玉
责编 | 邱学晶
审核 | 曹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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