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金昌市融媒体中心收集编辑:金昌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期,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应再按食品对槟榔进行监管”相关工作要求,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迅速行动,结合全市实际情况,扎实开展槟榔及槟榔制品销售监管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以“四个严”为要求。严查标准,经营者不能将槟榔及槟榔制品作为食品销售,不得在食品经营区域陈列、摆放、销售槟榔及槟榔制品;对未达标准的产品一律下架。严查标识,槟榔及槟榔制品包装不得按照预包装食品标准使用食品的标识标注,对未标注“长期过量咀嚼槟榔,有害口腔健康”和“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槟榔”的产品一律下架。严查进货,对进货渠道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一律下架。严查销售,对未落实自律要求向未成年人销售槟榔的经营主体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线上第三方网络经营平台严格履行管理责任,对发现误导消费者、销售标识不符合要求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予以查处。
执法人员利用线上平台检索功能,结合线下实地摸排,精准排查违规销售槟榔及槟榔制品商家,并以校园周边、超市、便利店、小型商场、娱乐场所等为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13人次,检查槟榔及槟榔制品经营者28家次,对湖南皇爷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张新發”牌木糖醇槟榔,海南和畅实业集团公司生产的“慢慢嚼”精制槟榔及槟榔干等标识不规范、在食品销售区摆放、陈列的槟榔及槟榔制品责令下架槟榔318包。同时,对来源渠道不合法的予以查处。通过专项整治,有力促进了槟榔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全市槟榔行业的健康发展。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咀嚼槟榔有害口腔健康,请尽量少食用或不食用槟榔,禁止未成年人食用槟榔。
记者:闫红海
编辑:于菊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