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因其便捷性
深受广大群众喜爱
但是
家里有电动车的丽江人
要注意啦!
3月1日起
古城区将严查这类电动车!
2024年1月11日,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发布了《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通告内容如下:
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关于
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
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现就古城区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且不能依法注册登记,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车。
二、对本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4年2月29日。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相关通行规定,对违反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三、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新购买未依法注册登记的电动三轮、四轮车严禁上道路行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四、2024年3月1日起(过渡期结束),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对驾驶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上道路行驶及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将依法严格查处。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古城区内此类车辆的查处力度。
特此通告。
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
2024年1月11日
通告中明确了:2024年3月1日起,将对辖区内违规上道路行驶的电动三、四轮车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查处该类车辆上道路行驶及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近期,古城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陆续开学,古城交警将根据通告相关内容,持续对校园周边及城区道路行驶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进行提示、教育。
目前,过渡期仅剩一周(截至2024年2月29日),古城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
在过渡期内妥善处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不再购买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不驾驶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