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自1月5日普洱市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工作部署会议召开以来,该中心严格按照国家联防联控机制下发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相关要求,及时调整相关工作措施,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
修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报告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乙类乙管”的相关工作要求,修订完善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报告管理制度,每天督促10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新冠病毒感染相关数据的报送,核对数据的逻辑性,按时完成数据审核工作。
加强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研判分析。为动态掌握各县(区)人群新冠病毒新增感染和累计感染水平,及时分析疫情变化态势、为估计医疗救治资源需求等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现场调查、社区人群新冠病毒感染哨点监测,结合医疗机构就诊数和阳性人员检出数,每日综合研判分析新冠病毒感染疫情。
加强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防控指导。根据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指引的要求,加强对养老机构、留置场所、羁押场所的防控指导,并深入现场对重点机构聚集性疫情处置提出指导意见。
积极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该中心加强对全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指导,按照要求开展新冠病毒疫苗运转,全程在冷链状态下配送至各县(区),保障疫苗接种工作顺利推进。截至1月12日,80岁以上人群接种第一剂3.85万人,接种率为82.97%;接种第二剂3.42万人,接种率为90.93%;接种第三剂(加强针)2.58万人,接种率为78.59%;60至79岁人群接种第二剂30.52万人,接种率为97.70%;接种第三剂(加强针)28.57万人,接种率94.22%。
继续开展实验室核酸检测。为满足社区居民“愿检尽检”的需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继续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每日对辖区疾控中心、各级医疗机构、第三方检测中心送检的样本及时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及时反馈阳性标本并按要求将检测结果上传至国家检测中心。同时,开展新冠病毒变异毒株的监测,对各县(区)监测发现的新冠病毒典型重症病例和所有新冠死亡病例的核酸阳性样本进行基因测序。
(来源:普洱日报 记者: 臧灵 编辑:阮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