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45届
世界文化遗产大会通过决议,
将“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
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这是全球首个茶主题世界文化遗产,
也是中国的第57项
云南的第6项世界遗产。
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是当地世居民族延续至今的林下茶种植传统的独特见证。近年来,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以保护生态环境为根本,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用最严密法治保护景迈山生物资源多样性,筑牢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力司法屏障,为人与自然、人与古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建设添砖加瓦。
以零容忍的态度,
坚决打击毁坏、砍伐林木的违法行为,
澜沧县法院一直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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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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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至2019年6月期间,被告人歪某在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及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位于景迈山的国有公益林砍伐、围割,用于种植茶树。其非法占用林地10.6亩,砍伐、围割林木142株,造成林地大量毁坏。澜沧县法院审理后,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组织双方达成调解,由歪某赔偿森林植被恢复费用3392元,并已当庭履行。就刑事部分,判处歪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以刑事惩罚教育手段保护景迈山生态环境
自启动申遗工作以来,澜沧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护景迈山生态环境,彰显司法担当,共审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21件,全力保护景迈山生物多样性,让人与自然、人与古茶和谐共生。在办案过程中,从严掌握定罪标准,通过判处“刑罚+替代性修复费用”双重责任,在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注重恢复性司法理念的运用,强化生态环境的修复。其中,1件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入选2021年《云南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入选2022年最高法关于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的典型案例。
以民商事平等保护原则维护景迈山古茶林管理秩序
随着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申遗工作的有力推进,茶叶交易热闹繁华,景迈山出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古茶林承包权、茶叶买卖等方面的纠纷,甚至出现了“祖宗古茶树”之争,严重危害景迈山古茶林管理秩序。为此,澜沧县法院坚持民商事平等保护的原则,认真查明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迅速作出裁判,通过强制执行实现裁判的权利和义务,较好地维护了景迈山古茶林管理秩序。自启动申遗工作以来,澜沧县法院审理涉景迈山茶地承包经营、茶叶买卖等案件55件,强制执行14件。
以法治保障要素守护景迈山生物多样性
为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澜沧县法院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力景迈山申遗的实施意见》,在澜沧县惠民镇景迈村和芒景村设立了2个巡回审判点,以“茶法绿网”为品牌,挂牌成立2个“环资审判多元共治工作站——景迈山古茶林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服务点”,主动研究景迈山古茶林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需求和规则适用,以司法建议、法院调研报告等形式提供法治动态和决策参考。同时,广泛开展“法治进乡村”等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维权和守法意识,自启动申遗工作以来开展“巡回法庭”“法治讲座”“庭审观摩”等活动累计50余次。
以司法力量培育更多守护人变被动保护为主动保护
充分发挥好“环资审判多元共治工作站——景迈山古茶林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服务点”的前哨作用,联合相关责任单位通过法律培训、解答咨询、邀请村干部参与案件调解等形式,将司法力量前移,充分利用民族头人,遵照民族习惯开展调解,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就地化解。增强景迈山生态环境保护合力,让保护景迈山生态环境成为更多村民的共识,引导公众自觉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将被动保护变为主动保护,让更多的村民变成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的守护者和传承者。
申遗并非终点,传承才是根本!
澜沧县法院将不负殷切嘱托,
加大保护力度、提升司法服务温度,
扛牢压实守护景迈山古茶林的司法之责,
集中司法力量,
积极探索司法保护的新途径,
满足新期待、新要求,
守护古茶林文化的生命力!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澜沧县人民法院
作者:杨忠莉 朱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