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审判是一门法理情相交融的工作,既浸染人间烟火、爱恨情仇,又承载着亿万家庭对和睦团圆的殷切期盼。近日,市北区法院海琴法庭调解成功两起遗产继承纠纷,当事人先后送来了锦旗表达感谢。小小的一面锦旗,表达的却是当事人沉甸甸的感激,对家事调解工作的肯定。
案例一:继母、女遗嘱继承纠纷案
基本案情:
被继承人刘某东与原告孙某芬于2018年登记结婚,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刘某东与前妻育有一女刘某妍,二人于2008年协议离婚。刘某东于2022年9月去世。刘某东名下登记有市北区一处房产,该处房产原本为刘某东之母陈某玉与已故配偶刘某鹏所购公房,登记于陈某玉名下,后陈某玉通过买卖的方式过户至刘某东名下。刘某东去世前自书遗嘱将所有财产由原告孙某芬继承。
经查,涉案房屋系使用刘某鹏生前工龄优惠购买的公房,该政策性福利所对应的财产价值涉及到刘某鹏其他子女的利益。陈某玉与刘某鹏共育有子女六人,法官向本案当事人及刘某鹏其他子女多次释明本案涉及的多个法律关系,提出了多种解决家庭纠纷的可行方案。最终,其余五名子女均表示放弃涉案房屋中刘某鹏享有的权利,不再主张,认可涉案房屋系刘某东的合法财产。
审理过程: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认真研判案情,本着为化解家庭矛盾、修复亲情、实质解决双方纠纷的目的,决定在开庭前先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了解到刘某妍与父亲感情很好,父亲患病常惦记着前去照顾看望,因父母离婚,刘某妍与继母孙某芬感情并不好,探望照顾父亲常受到阻碍,刘某妍对此感到懊悔和遗憾。面对情绪激动的两方当事人,法官用“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方法,疏导情绪,释法晰理,促成共识。经过多次耐心调解,法官从法律到伦理再到家庭和睦,家族兴旺,入情入理的答疑解惑,最终解开双方的心结,达成调解:孙某芬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刘某东的丧葬费、抚恤金,并给予刘某妍15万元的补偿款。
案例二:王氏姐妹遗嘱继承纠纷案
基本案情:
被继承人李某与被继承人王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后育有四女,即王某英、王某香、王某兰、王某荣。李某于2000年去世,王某于2021年去世。位于市北区辽宁路房屋登记权利人为王某,该房屋系李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告王某英、王某香、王某兰称王某生前留有代书遗嘱,由王某英、王某香、王某兰各继承房屋1/5份额,由王某荣继承1/8份额。王某去世后,其单位核定其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共计35 000元,该款项及王某名下银行卡余额已由王某荣取出。三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遗产。
审理过程: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结合本案实际向各方当事人析法明理,尽最大努力平衡各方利益,多次与双方沟通,但因双方诉求差距较大,调解进展迟滞。庭审中,说到争议焦点问题时,姐妹四人情绪激动,久未平复。法官耐心倾听各方诉求,努力帮助当事人达到一种心理的平衡,待各方心情平静之后再进行疏导,使当事人获得一种被认同的感知,再从产权归属、现金补偿等角度出发为当事人提出多种解决方案,一步步试探当事人接纳的底线,抓住调解的时机,让当事人选择了都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最终该案达成调解意见:由王某荣取得房屋所有权,王某英、王某香、王某兰分别支付其10万元补偿款,化解了王氏姐妹之间的继承难题。
市北区法院海琴法庭始终将“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落实在审判实践中,将调解贯穿家事审判的全过程,法官们将耐心、真心、热心灌注在每一起案件中,以法、以理、以情认真诠释、积极疏导,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