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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治报收集编辑:新疆法治报
近日,皮山县在检察院召开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公益服务试点启动会议。
会上,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赛都拉·尼亚孜与乡镇政法委员联合会签《皮山县关于建立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志愿服务考察工作办法(试行)》。
会议明确,一要着眼于案件办理全过程各环节,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制度机制,由政法委综合协调,检察机关牵头落实,乡镇综治办具体安排,村(社区)、派出所、司法所日常管理的监督体系,以公益服务规范化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二要依法规范开展社会公益服务,深化治理成效,通过让轻微刑事案件拟不起诉人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承担应有社会责任,最大限度帮助拟不起诉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实现惩治犯罪与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机统一;三是开展现身说法,体现教育惩戒效果,积极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理能力提升、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发生,为推动试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奠定良好基础。
(通讯员 刘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