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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河市人民法院收集编辑:三河市人民法院
近日,申请执行人任某专程来到三河法院,将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以表达对三河法院执行局尽心尽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感谢。
2020年6月22日,在被执行人张某的居间服务下,申请执行人任某购买了三河市燕郊开发区某小区住房,二人约定待张某所属中介公司结算佣金后,张某会将佣金返还给任某。中介公司向张某实际支付佣金64000元后,张某并未及时将该钱款给付任某。经任某再三催要,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任某于2021年12月将张某起诉至三河法院,三河法院判决张某返还任某佣金640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未履行给付义务,2022年8月,任某向三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经执行法官查询,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任某对自己合法权益迟迟得不到兑现感到十分焦虑。执行法官采取现场查找、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最终找到了被执行人张某,通过对张某的耐心释法明理,案件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当场将25000元交到了申请执行人任某手中,剩余欠款张某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分期向任某付清。
锦旗,既是褒奖又是鞭策,它承载着当事人对三河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三河法院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行理念,保障每一名胜诉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