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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单县融媒收集编辑:单县融媒
12月22日,菏泽交警通报12月份“五大曝光”情况。其中,此次曝光的典型事故案例需要引起非机动车尤其是电动车驾驶人的注意,事故中骑电动车的女子被撞受伤,还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这起事故发生在菏泽市广州路与丹阳路交叉口,从交警部门曝光的视频画面中可以看到,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准备从广州路左转至丹阳路,当时非机动车信号灯为红灯,按照正确的走法,电动车应该等非机动车信号灯变为绿灯后,先直行穿过丹阳路,再等东西方向非机动车信号灯变为绿灯后直行通过完成左转。然而,这名女子并没有这样做,而是随着机动车左转信号灯直接左转,结果意外发生了。由于当时左转绿灯已经进入倒计时,对向一辆左转的机动车通过路口速度较快,导致两车相撞,非机动车驾驶人受伤。交警部门经现场勘察,认定电动车驾驶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机动车驾驶人承担次要责任。
交警部门表示,此次事故中,还有一点值得一提,需要电动车驾驶人引以为戒。从视频中可以清楚地看到,电动车驾驶人在倒地的过程中,其头盔从头上滑落,未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原来,该女子只是将头盔扣在头上,并未将束带系上。
此外,交警部门还对“终生禁驾人员”“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进行了曝光。其中,牛现辉、万广展、瞿俊堂均因肇事逃逸判处有期徒刑而终生禁驾;长江路快速路、牡丹南路刘庙加油站处、251省道两侧村庄路段、定陶区复兴大道双拥路路口为事故多发路段;菏泽市鑫隆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菏泽市鑫砂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为高危风险运输企业;鲁RN3601、鲁RR0152、鲁RR6641、鲁RV9222、鲁RQ6043、鲁RS9093共6辆大型汽车存在多条违法未处理的行为。
菏泽报业全媒体记者 冯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