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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共产党员网讯 (通讯员 杨雷)“安山镇白庄村原党支部书记袁某某,违反财务管理制度,擅自支出村集体大额资金,帮助村民白某某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经研究决定给予袁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昌黎县纪委监委一起基层“微腐败”案件,为基层党员干部再次敲响警钟。
昌黎县纪委监委聚焦乡村振兴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惠民利民政策落实等重点环节,深入田间地头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护航乡村振兴。
今年以来,昌黎县纪委监委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落脚点,坚持挺纪在基层,紧盯小官、小事、小钱,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决严惩“蝇贪蚁腐”行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该县纪委监委聚焦管钱管物管事管人的重要岗位,重点紧盯直接同群众打交道、管理基层“三资”的“小官吏”,整合县、乡两级纪委监督力量,成立四个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发《聚焦“十类人员”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通过梳理对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发生权力寻租、信访较为集中的权力事项,确定八个方面监督重点和38项监督负面清单,解决了“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的问题。
昌黎县纪委监委紧盯群众关切,深入一线开展走访调研,面对面倾听民声民意,收集问题线索,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为缓解监督人员不足、监督力量分散的压力,该县纪委监委出台《昌黎县村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队伍管理办法(试行)》,探索建立由村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及村务监督员组成的一线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基层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实现监督提质提效。自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累计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危房改造、社会保障、集体债权债务等方面问题线索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