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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收集编辑: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吴质
通讯员 谢威
一公司部门领导向某告诉员工,缴纳保证金可以提高工资收入。员工信以为真交了48000元的保证金,结果工资没涨。报警后,向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本报8月23日报道)。9月18日,记者从武汉经开区公安分局获悉,向某涉嫌另外一起诈骗犯罪,民警经过深入调查,辗转8家银行,调取了1200多页流水,最终向某在铁证面前如实供述了犯罪经过。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
“一个自称姓吴的男子曾经到我们公司找向某索要工程款。”薛峰派出所民警王琼伟在走访调查过程中,向某所在公司工作人员的一句话,引起了办案民警的警觉。随后,民警与吴某取得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吴某告诉民警,自己和向某以工程招标为由签订了相关合同,向某还给自己出具了收据。
“您把合同和收据拿到派出所来,让我们看一下。”细心的王琼伟判断,其中很可能有猫腻。第二天,吴某将合同和收据拿到派出所,王琼伟发现向某签订的合同格式存在很大的问题,经向某所在公司法务部门人士甄别,该工程招标合同和收据虽然是向某以公司名义签订,但是该公司并不知情,也并未授权任何人签订该合同,更没有收到吴某所支付的工程款。
案件办理到这一步,向某诈骗他人的犯罪事实基本清楚。然而,仅仅依靠手头上掌握的部分证据还不够,王琼伟想到师父鲁继东给自己说过,要想办成一起铁案,关键在证据,固定好犯罪证据是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的重中之重。
带着师父的教诲,王琼伟和同事们先后辗转8家银行调取1200多页流水,收集吴某转账等其他证据材料300多页。在一个个铁证面前,向某最终承认自己以工程招标名义并伪造公司合同、印章和收据,骗取吴某147.7万元,这些骗来的钱财被向某全部用于个人投资和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