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证跟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比如房屋买卖、房产过户、遗产继承、公积金提取、异地落户、办理生育登记、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方面都需要用到。而结婚证丢失、结婚证信息不全或有误等问题会导致群众办事不便。开展集中补领结婚证工作,为结婚证丢失、结婚证信息不全或有误的群众补证,可提高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质量,方便群众办理日常事务。
以上是广饶县不同年代的结婚证
Part 1
补领条件和范围
具有广饶县常住户籍或1950年5月1日《婚姻法》实施以来曾经在广饶县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丢失(损毁)或结婚证上的个人信息不全、有误,目前仍维持该婚姻状况(一方已去世的不能办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审查后,全部可以补领结婚证。
Part 2
补领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有结婚证且信息一致的:
1.双方的有效身份证;
2.双方的户口簿;
3.双方的原结婚证。
有结婚证但信息不一致的:
1.双方的有效身份证;
2.双方的户口簿;
3.双方的原结婚证;
4.有关证明材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当事人,所持婚姻登记证、婚姻登记档案或信息系统内登记记录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等内容与其提供的身份证件、婚姻登记证、证明材料等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说明应当有相关证据支撑;确属有关部门变更的,应提交变更证明)。
无结婚证的:
1.双方的有效身份证;
2.双方的户口簿;
3.有关夫妻关系证明材料(仅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1)当事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夫妻关系的人事档案复印件或夫妻关系情况说明(1988年1月1日后办理结婚登记的,无婚姻登记档案的还需提供档案局出具的无档案证明);
(2)居住地或原登记地村(居)民委员会、街道(乡镇)出具的夫妻关系情况说明(1988年1月1日后办理结婚登记的,无婚姻登记档案的还需提供档案局出具的无档案证明);
(3)公证机构曾出具的结婚公证文书;
(4)加盖存档部门印章的该部门存档的结婚证复印件;
(5)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当事人办理过结婚登记的证明材料;
Part 3
补充说明
《夫妻关系证明信》格式如下:
办理地址:广饶县市民服务中心K区
联系电话:645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