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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雅安收集编辑:生态雅安
带着女友自驾海南,花费数万元做保养,看明星演唱会……近期,来自雨城区的刘某某在朋友圈发出这些信息,殊不知因这一系列操作,让自己被司法拘留,甚而在拘留所中过年。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为打击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结合正在开展的“雅州利剑”司法大拜年专项行动,2月5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雨城区法院决定对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刘某某司法拘留15日。
刘某某因多起债务未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还高消费到海南旅游、到成都看演唱会,并将相关图片发在微信朋友圈,其行为嚣张,影响恶劣。被执行人欠债不还,还实施与其经济状况不符的消费行为,有违诚信,且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应当坚决予以限制和严厉打击。执行法官获知此事后,果断对刘某某采取强制措施。
“我接受法院对我采取拘留措施和其他处罚措施。我一定深刻反省,改正错误,积极履行判决义务。”在法官教育批评下,刘某某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限制高消费令》是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的一种间接执行的措施,是对失信人的惩戒。此令通过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来压缩其生活空间,从而防止被执行人的财产减少,进而迫使被执行人更好地履行义务,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被执行人应当遵守《限制高消费令》中的所有限制措施。
雨城区法院法官提醒,失信被执行人不要抱侥幸心理,妄图逃避法律义务,随着诚信体系建设的不断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越来越大,漠视法律规定逃避执行,只会自食恶果受到法律的严惩。
雨城法院 雅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