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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城市报收集编辑:中国城市报
5月2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年度报告(2023)》(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数字消费等新型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供给仍显不足,智能终端、智能家居、无人驾驶、数字人服务、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元宇宙虚拟场景、盲盒经营等领域的消费,需加快推进法律制度建设。
就当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报告还提到,金融领域消费信用相关立法相对滞后,消费者的知情权、隐私权、撤销权、提前还贷权等基本权益需要有更好法治保障;预制菜等新型食品生产经营模式需加紧规范,食材不新鲜、口味还原度不够、产品同质化严重、品牌化低、标准不健全等问题引发消费者担忧;医疗美容合同“霸王条款”多,营销“套路”消费者,“黑机构、黑医生”导致“美容”变“毁容”等问题,亟待健全常态化监管;数字化背景下电诈手段不断翻新,AI画像“精准诈骗”、小额多次诈骗等让消费者防不胜防,加大全链条治理力度、有效提升消费者防诈意识和能力迫在眉睫;直播电商、新型网络营销等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有待健全,部分平台数据造假、低俗“带货”、诱导私下交易等问题需要加紧治理。
报告建议:一是坚持经济工作“稳中求进”,进一步改善社会预期,切实保障传统消费领域的优质供给和价格稳定,培育壮大新的消费增长点,激发消费活力。二是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的普法宣传力度,加快推进相关法律的制定修订,推动消费领域制度建设迈向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民生重点领域消费者保护工作的监管执法和社会治理,着力解决民生消费领域难点堵点问题,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四是重视情绪释放型消费的积极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同时加强质量管理,改善消费体验,引导理性消费。
记者邢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