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秦皇岛新闻网收集编辑:秦皇岛新闻网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近日,昌黎县一名村民在野外发现一只受伤猫头鹰,及时报警后,这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已得到妥善救治。
受伤猫头鹰得到及时救治。(图片由昌黎县公安局提供)
8月14日,昌黎县公安局朱各庄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名李姓村民报警,称自己的父亲上山放羊时,发现了一只受伤的大鸟,看样子像是猫头鹰。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查看,发现大鸟的翅膀受了伤,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为了让它得到妥善救治,民警先将大鸟带回派出所,然后将其送往昌黎县林业局,交给专业人员救治。经确定,这只大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短耳鸮,俗称猫头鹰。 “这类警情并非个例,在昌黎,越来越多的群众开始自觉保护野生动物。”民警说,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如遇到野生动物受困、非法猎捕、伤害等情况,请及时联系公安机关。
记者:刘迅
通讯员:李霜
统筹:田哲轶 江虹
审核:卢冀明 刘菡 郭晨蓉
编辑:李志财
责编:刘福庆
监审:王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