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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抚州公安收集编辑:抚州公安
近日,广昌县公安局旴江派出所成功抓获一起用“换零钱”方式实施诈骗的男子,及时为群众挽回损失。
2023年12月24日下午17时许,广昌县陈女士急匆匆来到旴江派出所报警,称当天下午16时45分左右,一名60岁左右男子在烤鸭店买肉时,通过百元换零的手法诈骗陈女士100元人民币。
副教导员邓亮接警后,迅速利用周边天网进行人脸摸排,发现一名穿灰色外套的中年男子十分可疑。当天18时许,副教导员邓亮通过技术手段直接锁定嫌疑人身份,发现该男子就居住在老车站附近一旅社。民警迅速展开抓捕并将嫌疑人抓获归案。经过民警的细心审讯,在证据面前,法律威严下,该男子对自己用百元换零方式进行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
从报案到抓获嫌疑人,旴江派出所仅用了一个多小时。
民警联系报案人陈女士,称嫌疑人已归案,陈女士十分感谢旴江派出所民警帮助其挽回了损失,也为民警的办事效率感到敬佩。旴江派出所对于陈女士碰到违法犯罪立即报警的行为表示赞同。
商家进行现金收付款时
应集中注意力提高警惕
检查是否收到假钞
谨防“百元找零”骗局
发现被骗后,要及时报警
同时,也警告不法分子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不要认为每次诈骗的钱财数额少就可以逃脱法律制裁。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