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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勇:既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也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

日期: 来源:极目新闻收集编辑: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姚赟

极目新闻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4月28日至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深入江苏徐州、镇江、南京等地调研。

徐州阳光学校是当地一所专门学校。“学生平均在校时间有多长?”“文化课、技能课、法律课课时占比是多少?”“学生接受教育后矫治效果如何?”应勇深入了解学校建设、课程设置、教育效果等工作后强调,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道路上,“一个都不能少”。专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多收一个孩子,就可能减少一个罪犯。

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徐州阳光学校,调研专门学校建设等工作

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协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坚持“学校”定位,发挥“专门”功能,做实“精准”矫治,推动专门学校在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工作中更好发挥作用。

“少年有梦,法不可违。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应勇勉励在校未成年学生正确认识错误,深刻吸取教训,努力学习知识,增强法纪意识,扣正“人生第一粒扣子”,走好未来成长的每一步。

在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应勇调研罪错未成年人教育改造工作。

4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调研罪错未成年人教育改造工作

应勇强调,要全面正确理解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既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也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

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未成年人最大的保护,就是让他们遵纪守法、健康成长。未成年犯管教所是罪错未成年人的“特殊监护人”。

检察机关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协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推动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促进加强未成年犯管理、教育、矫治等工作,推动做实“监护+呵护”“改造+帮教”,帮助罪错未成年人迷途知返,尽早回归家庭、重返社会。要积极融入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建设,以检察保护促进司法保护、撬动“六大保护”,用法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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