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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廊坊日报全媒体收集编辑:廊坊日报全媒体
日前,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与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公益组织共同合力办结了2023年首例生态损害赔偿案件,标志着我市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从单兵作战向联合作战的重大转变。
此次磋商会议的赔偿权利人为廊坊市生态环境局,赔偿义务人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公司。磋商会议首先由调解组织的主持人介绍了案由,然后由案件调查人员介绍案件调查情况,再由赔偿权利人就该案件及赔偿情况进行陈述、发表赔偿意见、出示证据并交换意见。
经过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的陈述和提交相关证据,双方对本案损害事实、损害数额以及赔偿方式均无异议,随后签署了《廊坊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解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该案件采取技术提升整改污水处理设备的方式进行替代修复,由赔偿义务人将应缴纳的959136.87元赔偿金用于设备升级改造。市生态环境局将督促并全程监督赔偿义务人尽快完成后续修复,待改造完成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修复效果后评估。
(记者 苗月平 通讯员 田硕 崔子彦 编辑 张宏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