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鸣的马达声
“拉风”的外观
一路风驰电掣
成为某些人追求的“时尚”
驾驶经过非法改装的车辆上路
不仅扰民
还给道路交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今年以来,惠阳公安聚焦影响群众安全出行的道路交通问题,针对“翘头”“飙车”等违法行为,惠阳交警部门开展了夏季“猎飙”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拦车盘查、流动巡逻、设点设卡拦截等方式对非法飙车和违法改装车辆等非法行为予以整治,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10月3日凌晨2点左右,惠阳交警在人民四路立交桥路段开展打击飙车炸街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炸街”车在不远处发出阵阵轰鸣声,引起了交警注意,执勤交警迅速出击,指令该白色小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核查,该小汽车存在擅自改变车辆排气管等部件的违法行为,交警依法对其非法改装行为进行查处。
10月16日上午,惠阳交警镇隆中队在日常巡逻中,发现一辆蓝色小车在行驶过程中不时发出阵阵轰鸣声。执勤交警立即通过喊话的方式,指示该蓝色小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后续核查,该小汽车存在擅自改变车辆排气管等部件的违法行为,交警依法对其非法改装行为进行查处。
10月20日8时许,惠阳交警在开展夏季“猎飙”行动过程中,执勤人员发现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上缓慢行驶且噪音较大,随即执勤人员将该车辆进行拦截并盘查,经核查,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无驾驶证且改装车辆。随后,执勤人员对该名驾驶员做出处罚并扣留车辆。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023年初至今,惠阳交警已查获涉飙违法行为400多宗,打击涉飙改装源头6个、团伙1个,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还群众一片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