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视觉中国
公交车上,两个暴徒欺负一个女乘客,司机愤而停车,缠斗中不慎刺伤暴徒致其死亡。这样的场景,算互殴还是正当防卫?最近一段时间,电影《第二十条》中这一故事引发广泛讨论。公众也希望是不是有相关权威的案例,可以参考学习?
2月27日,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成为最高人民法院推出的新型“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其中,正当防卫、精神控制、隐形加班……这些社会公众广为关注、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例,也被收录进库。除了从日常科普、影视作品中获取法律知识,大众又新增一个途径。
但是,专业的法律案例,能否为普通民众所理解、使用?人民法院案例库与此前已上线的裁判文书网,又有何不同?
更好用的法律“工具书”
打开人民法院案例库网站(rmfyalk.court.gov.cn),首页即是案例搜索页面,红色背景下“共收录案例3713篇”的白色数字十分明晰,与2月27日初上线时的3711篇相比,略有变动。也印证了最高法副院长杨万明所介绍的“案例库建设将是一个长期动态过程,‘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据悉,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经最高法审核认为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权威案例,包括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案例。
人民法院案例库网站首页截图
以上线时的案例数统计分析,入库的3711件案例中,刑事案例共1453件,占比39.15%;民事案例共1643件,占比44.27%;行政案例共405件,占比10.91%;国家赔偿案例共23件,占比0.62%;执行案例共187件,占比5.04%。
按照基础的“简单检索”功能,只需在“全部-全文”的搜索框中输入检索词,用户即可在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案例的标题和全文中进行检索,大大降低了使用者的检索门槛。
根据最高法的介绍,案例库建设,一方面可以弥补指导性案例编选周期长、总量有限、不能满足实践所需的不足;另一方面可以解决在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大海捞针”、效益低下的问题,是针对需求侧创新提供的新型“司法供给”和“法治产品”。
需求侧的一方,是大量的法律工作者,包括法官、律师、普法工作者等。案例库上线后,天册(上海)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丰骏杭立即进行了体验。“确实能辅助我们找到匹配度更高、参考价值更好的适用案例。”丰骏杭说,律师在筛选适用案例的过程中,会优先选用更经典、观点更鲜明的案例,案例库相当于提前做好了筛选工作,能帮助律师提高工作效率。
杨万明介绍,首批入库案例基本实现了对常见罪名、多发案由的全覆盖,在指导常见案件办理、处理常见法律适用问题方面,已基本能满足司法实践所需。除了编发了一批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案例,还针对社会关切编发了一批事关民生的案例。为彰显对老幼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案例库还设有“涉老年人保护案例”“涉未成年人保护案例”等特色专栏。
“PUA第一案”牟某某虐待案被收录进案例库。图源:视觉中国
“接地气”的精品馆
对照此前大家比较熟悉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丰骏杭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中国裁判文书网好比一家大商场,种类丰富,很考验挑选查找的经验。而案例库像是一家精品馆,能帮助老百姓更好地学习、理解法律。”
去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曾表示,相较于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案例库具有多项特点和优势。如,体例规范,要素齐全,便于精准检索;规范报送,严格审核,具有权威性和指导性;统筹规划,全面覆盖,回应司法需求。
杨万明解析,二者的功能定位有所不同。裁判文书网重在司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让法院裁判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人民法院案例库重在规则指引,为法官办案提供权威、精准的参考和指引,同时为社会各界更好学法用法提供服务。
简明高效、便捷易得的属性,让案例库将不只成为专业人士的“红宝书”,也将成为普通民众的法律科普“工具书”。潮新闻记者发现,案例库中的不少案例都十分“接地气”,覆盖了社会公众广为关注,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吕国泉提交了一份关于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的提案。网络时代,一些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进工作群,导致劳动者“休而不息”。他建议,在劳动法立法层面引入离线休息权,提高企业隐形加班违法成本。
隐形加班。图源:视觉中国
案例库中就收录了全国首例在裁判文书中明确“隐形加班”的案例,即“李某艳诉北京某科技公司劳动争议案”。该案例明确,如果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线上工作,付出实质性劳动,明显占用休息时间的,应当认定为加班。
此外,“PUA第一案”牟某某虐待案、“唐某华、杨某祥正当防卫案”、“李某强制猥亵案”等曾经“霸榜”热搜的法律案例,也被收录其中。“当日常生活中遇到物业纠纷、隐形加班、精神控制等问题,只要在案例库中输入关键词,就可以查阅相关的参考案例,为自己的行为做预判,守好行为边界,增强诉讼预期。”丰骏杭说,案例库中的鲜活案例能帮助老百姓更好地理解法律条款,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司法公开不会变
人民法院案例库的正式上线,也引起学界和业界对司法公开的讨论。
“人民法院案例库的上线,是司法公开的最好表现。”在浙江省人大代表,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一级律师李旺荣看来,此次案例库对社会开放,证明了我国司法公开在有序推进。
此前,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书公开有下降趋势。
案例上网,我国一直在推进。
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依据该办法,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最高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一般均应在互联网公布。
2016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正式实施。裁判文书公开成为法院系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标志着人民法院司法公开迈出了关键一步。
图源:视觉中国
“社会大众对司法公开的期待一直都在,也是法治化进程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丰骏杭直言,未来,理想的情况是裁判文书网大面积公开,保障大众知情权;同时通过案例库的逐步完善,提高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杨万明明确,在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过程中,裁判文书上网的力度只会加强,不会减弱。
最高人民法院已明确要求,一方面,要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上网文书要覆盖各个审判领域、各种案件类型;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要更多上网公布。另一方面,要优化文书上网,完善隐名规则,妥善解决文书上网所带来的权利保护、安全风险等问题,促进司法公开工作持续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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