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党建引领乡村振兴 文明苗乡全域创建”行动开展以来,宜宾市兴文县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开展文明诚信经营创建活动,以“四个坚持”实现“四大转变”,助推“诚信经营户”创建,使经营户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文明诚信经营理念日益增强。
坚持教育引导,转变经营理念。组织广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开展“诚信经营、从我做起”主题教育活动,引导经营者树立“诚信第一、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共组织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10余次,发放各类学习教育资料1000余份,参与受教育商户累计达1000余人次。通过村、社区公示栏、院坝会、商超LED、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阵社会宣传,营造文明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县广大经营者道德素质有了较大提升,法治观念不断增强,诚信经营理念深入人心。
坚持规范服务,转变经营行为。以农村小商品零售业和小餐饮业等经营单位为重点,切实规范经营行为,在全县广泛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承诺活动。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契机,与各商户签订文明诚信经营承诺书和商品质量安全经营承诺书,建立文明诚信经营制度,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打造2条文明诚信经营示范街。全县各商户自律意识不断增强,诚信服务水平切实提高。
坚持执法监管,转变市场经营环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执法力度,先后在全县组织开展10余次集中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诱导欺骗消费者、质价不符、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市场交易中的违法行为和不诚信行为,下达行政监督意见书和责令整改意见书50余份,在全县营造了公平竞争、开放有序、诚实守信的市场经营环境。
坚持对标创建,转变带动引领作用。通过自愿申报和村、社区推荐,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诚信经营户”创建评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各乡镇政府对各申报商户进行了资格初评,经村(社区)、乡镇培育,市场监管局现场指导、审核验收,1090家经营户入选诚信经营户候选名单,并分别到公安、税务等部门对候选业主进行意见征询,采取集中检查、明察暗访、消费投诉线索收集等多种方式,对标对表对申报商户进行评议筛选,最后县市场监管局对候选的经营户随机抽取10%进行最后的核查验收。目前已创建成功“诚信经营户”968家,并发文发牌表扬,对创建成功单位发放一次性奖励,共计发放金额19.36万元。(谢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