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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治报收集编辑:新疆法治报
自11月以来,富蕴县人民法院灵活运用多种执行措施,积极开展执行“百日攻坚”行动,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我要买房,才知道被列入失信名单没法贷款,现在就把抚养费交了,麻烦你们解除一下。”近日,富蕴县居民王某带着4万余元的现金来到该院执行局,缴纳了孩子的抚养费。
张某与王某于2016年协议离婚,约定小孩由张某抚养,王某每月支付800元抚养费,直至小孩年满18岁,后因王某再婚,一直未履行约定。2023年张某向法院起诉,经审理,法院判决王某支付41600元,但判决生效后,王某仍不履行,张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本着抚养费、赡养费类案件能急办不缓后的原则,立即依法冻结了王某名下账户,并同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联系王某,催促其履行,因王某不配合,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在处理涉未成年人抚养费案件时,富蕴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办案原则,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对被执行人释法析理,教育指导、司法督促并用,让家长依法履行抚养职责,以“法”之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今年来,富蕴县人民法院执行到位484588.5元,为52名未成年人撑起司法保护伞。
通讯员 阔克贴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