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五莲县融媒体中心收集编辑:五莲县融媒体中心
好消息!好消息!
继首次申领身份证“跨省通办”后
现在五莲县全面启动
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工作
省外户籍居民在五莲县异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1.受理地点:全县公安机关任一户籍窗口均可受理全国所有省份的异地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在身份证受理完成后且户籍地已签发、未作出证的情况下,公民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县政务服务大厅公安身份证窗口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2.受理条件:年满16岁公民,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3.办理时限: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当场受理,当场制证,立等可取。
◆4.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每张收取工本费10元。
五莲公安各户籍窗口便民服务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