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粉丝

我们一直在努力
当前位置:首页 > 情感 > 故事 >

早教和培训消费陷纠纷 家长应如何维权?

日期: 来源:中国妇女网收集编辑:中国妇女网

 ■ 刘繁荣

    据统计,我国2024年育儿消费市场规模预计将超过7.6万亿元。妈妈是育儿群体的绝对主力军,且全职妈妈育儿占比25%,如此庞大的消费市场中所产生的消费陷阱和法律纠纷也日益突显,特别是早教和培训领域,侵权问题频发。

    案例概况  

    李某为女儿在一家培训机构缴纳了早教系列课程80课时的费用8000元。女儿只上了2节课,三个月后李某却被告知该机构因没有合法资质已关门停业,遂找负责人要求退款。该机构负责人一直未予退款,并将李某的微信拉入黑名单。

    预交了近万元的课程费,早教机构不但人去楼空,索要退款也遭遇困难。事后,李某不得不将该早教机构诉至法院。法院进行了缺席审理,最终判决该早教机构败诉,退还相应费用。

    律师说“法”  

    早教及培训机构目前存在诸多经营问题,如缺乏监管、不诚信经营、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无相应资质,并且实践中多数都采用预付费制,即消费者往往是在接受服务前支付全部服务费用,上述问题极易产生大量法律纠纷。同时育儿消费纠纷案件往往涉及多数特定群体,此类纠纷极易产生群体性诉讼。

    消费前做好资质审查。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才能开展培训。”父母应通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对早教机构的备案资质进行查询,尽量选择实力较强、信誉较好的服务机构;可以要求经营者出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及相关授权手续,充分了解经营者背景。

    签订书面合同。口头承诺难以记录具体约定的内容,签订书面合同能有效规范承诺和履行的过程,从而降低违约风险,最大程度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对于合同中模糊用词应要求经营者进行解释说明;对于合同中存在“课程一经开始,概不退费”的条款以及“最终解释权”等霸王条款应属无效。书面合同中针对双方身份信息、具体权利义务内容、违约责任以及管辖法院的明确约定对日后维权均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注意留存消费证据。《意见》还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因此,对于早教机构违规或变相收取的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消费者应慎重考虑,并有权依法予以拒绝。建议消费者不要一次性预交大额费用。

    此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是接受服务过程中,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资料,如要求开具正规发票,索要缴费凭证和具体课程表,保留通话录音,保留微信、短信或APP、公众号等截图,留存相关视频影像资料等,以上相关资料都可以成为维权过程中非常有利的证据。

    合理合法集体维权。集体维权存在共同的合同基础,共同的利益需求。消费者自发地组织起来维护相同的权益,不但相互之间可以帮忙取证和佐证,还可以使维权的成功率得以大幅提高。

    消费者维权途径  

    一是与培训机构协商解决。推举家长代表与培训机构负责人沟通,寻求解决办法。例如针对有资质但经营确有困难的培训机构,可以采用“云”服务,通过提前录制的视频等方式继续完成培训内容;对于确实无法继续开展培训的机构或是根本无资质的培训机构,可以请求解除合同,退还相应费用。

    二是向当地教育监管机构投诉。凡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均受到教育部门的监管,且相对正规并具备一定实力,不会轻易跑路。这类培训机构想继续在该行业办学,会比较注重自身名誉。如消费者遇到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可以向当地教育机构的监管部门进行举报或投诉的方式寻求解决。

    三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或拨打12345反映情况。政府部门对于容易引起群访群诉纠纷的投诉均予以高度重视,并且上述部门“接诉即办”的工作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高效快速的解决相关问题。

    四是对于涉及刑事诈骗的通过报警解决。现实中还存在一些培训机构并不是真的以开展办学为目的,而是通过大规模宣传、不断招生的模式,在收取高额培训费后立马跑路。这种行为已构成刑事上的诈骗罪,任何受害的消费者均应及时向警方进行报案,寻求帮助。

    五是提起民事诉讼。在上述各种方法均无法有效解决纠纷时,消费者还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家长们已经注意保留相应证据,在缴纳了相关学费却遭遇培训机构未正常提供服务的情况下,法院依法会支持消费者提出的解除合同、退还相应学费以及支付违约金的主张。


相关阅读

  • 我省首次启动民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   山西晚报讯(记者 张彩云)为加快建立统一科学的养老机构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规范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推动山西省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2月22日,山西省民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 巴中出台《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管理办法》

  • 为加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管理,提升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质量,我市出台了《巴中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职责任务、备案条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 早教和培训消费陷纠纷 家长应如何维权?

  • ■ 刘繁荣 据统计,我国2024年育儿消费市场规模预计将超过7.6万亿元。妈妈是育儿群体的绝对主力军,且全职妈妈育儿占比25%,如此庞大的消费市场中所产生的消费陷阱和法律纠纷
  • 鄂尔多斯电冶电石法PVC装置无汞化运行

  •   2月17日,记者从鄂尔多斯电冶集团技术发布会上了解到,该集团40万吨/年电石法聚氯乙烯(PVC)项目实现了无汞化生产。业内专家表示,该项目实现了100%无汞触媒应用,是聚氯乙烯行
  • 杜华:为宁陵酥梨增添“科技甜度”

  • “这些老梨树经过高接换优,变成了秋月梨、苏翠一号、丑梨、考蜜斯等新品种,当年就能成花,第二年亩产2000斤~3000斤,地头价能达到5元一斤。”2月16日,商丘市示范劳模创新工
  • @义乌人,换房了这笔钱别忘了退!

  • “没想到换购住房还能享受个税退税,感觉就像是国家给我们发红包了一样。”日前,刚搬进新居的市民王先生来到义乌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咨询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事宜。